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应该谁付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应该谁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二、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1、碰撞事故的发生形态;
  
  2、单车事故的发生形态;
  
  3、碰撞车速、制动前的车速;
  
  4、碰撞地点的特殊情况(违章情况);
  
  5、碰撞姿态(碰撞时的相对姿态、碰撞角度等);
  
  6、碰撞发生前事故车的运动状况与驾驶人的动作;
  
  7、避免发生碰撞的可能性;
  
  8、是否为追尾或妨碍行车;
  
  9、该事故确实存在吗(是否伪造事故);
  
  10、该事故是否为故意(蓄意)的(自杀事故、他杀事故);
  
  11、驾驶人是谁;因车辆故障引发的事故(使用不当、维护不当、缺陷车);
  
  12、车辆发生火灾的原因;
  
  13、废气中毒死亡事故的原因;
  
  14、交通信号灯状态;
  
  15、乘车人所受的冲击;
  
  16、碰撞所造成的乘车人身体运动状况;
  
  17、事故与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
  
  18、碰撞的顺序(台球式追尾或堆积式追尾);
  
  19、证言的真伪;
  
  20、相反证言、相反鉴定结果真伪的判定;
  
  21、引发事故的诱因。
  
  交通事故伤残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根据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损伤进行定级。交通事故伤残做伤残鉴定一般要治疗终结或出院后半年,否则鉴定机构不给做。既可以起诉后由法院指定鉴定机构,也可以诉前委托律师事务所做。
  
  
  
  
  


·五险一金在北京自己怎么交?
      五险一金是五种基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合称,是保障职工应对常见生活风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五险一金对于大多人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只有了解五险......

·新婚姻法父母出资买车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当代社会,《民法典》是一部规制着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法律,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
      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二手车买卖合同协议范本全文出卖人:买受人:1、车辆:车辆品牌?????型号???????发动机号???......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造成了人员受伤的,那么可能出现这几种情况,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对受害者做出的赔偿不同。那到底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逃逸可以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逃逸可以判缓刑吗交通肇事罪逃逸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

·国际贸易成交方式都有哪些?
      国际贸易成交方式都有哪些跨越国境的贸易就是您所说的国际贸易,随着国际合作和交流自己全球化的加剧,国际贸易也变得越来越频繁,国与国之间的贸易......

·每年国家在交通道路法规上
      每年国家在交通道路法规上,对于酒驾甚至醉驾的行为,都有一定的处罚规定,那么对于今年来说,如果酒精浓度在150,是属于酒驾还是醉驾呢?根据国家的法......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交强险是否赔偿?1、交强险都会赔偿的,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

·合肥违章停车处理需要带什么资料呢?
      在违章停车之后都会被贴罚单,所以为了方便交罚款的时间最好是带上处罚单到交管大厅来办理。除了罚单还要戴上一个驾驶证,这个驾驶证不管是用谁的驾驶......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是多少
      交通事故中的损害赔偿项目包括了精神方面的赔偿,也就是精神损害赔偿,而实践中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参考相应......

·案件移交刑事诉讼法的期限是多久?
      案件移交刑事诉讼法的期限是多久?一般的刑事案件从刑事拘留到移交检察院需要二、三个月的时间。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

·贵州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贵州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