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订立的过程在合同法上称为要约和承诺。
   1、要约
  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
  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可以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对话形式作出。
  要约的法律效力和要约的撤回、撤销要约的生效时间因要约形式的不同而不同。对话形式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时,要约发生效力。书面形式的要约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要约生效前是可以撤回的。
   2、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有效期内,完全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作为意思表示的承诺,其表现形式应与要约相一致。
  因承诺的生效也就意味着合同的成立,因此承诺时间至关重要。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承诺生效前也是可撤回的。撤回的程序、要求,与要约撤回的程序、要求,完全相同。当受要约人正式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作出承诺时,合同成立。
   二、订立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保证问题
  保证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一方当事人(被保证人)履行合同,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一种法律制度。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
  (1)保证的生效时间要与主合同生效的时间相一致,如果合同签订后要办理公证、签证或报经上级批准才生效的,那么保证的生效期限也应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开始计算,主合同生效日期改变的,应征得保证人同意。
  (2)保证的有效期限应与主合同的有效期限相一致,如果约定以保证为合同成立条件的,那么须保证条件成熟时,主合同才生效。
   2、抵押问题
  抵押是指合同中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提供给债权人作为抵押物的一种担保。抵押既可以作为一种合同形式存在,也可以作为合同中一项条款,但无论以何种形式,它都是原合同的从合同,而不是独立存在的合同。
  订立抵押条款时,一般应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1)抵押人可以是合同中的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但必须是对抵押物享有财产所有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人。这要求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区分财产的所有制性质及财产的类别,不能随便用国有的重要固定资产提供抵押。
  (2)抵押物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但必须是依法可以流转的财产。
  (3)抵押成立后,抵押权人即对该抵押物享有担任物权,抵押人不能再将该财物另行抵押他人,否则,重复的抵押无效。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时,抵押人要想将抵押物转让他人,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不然,抵押权人对该抵押物享有偿索权;抵押物在抵押权人保管时,抵押权人也不能擅自将该抵押物再抵押给他人。
   3、定金问题
  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时,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形式之一,既可以作为合同成立的法律证据,又能担保合同的履行,不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就要受“定金罚则”的制裁。因此,定金是经常使用的担保形式。
  (1)明确定金的适用范围。
  (2)定金数额的约定。
  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是要符合主体资格等。否则即便是签了合同,也不能生效,不能实现您预期的利益。至于,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样的,上文中已经做出了讲解,但愿能帮助你解决疑惑。
  
  
  


·保险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保险合同到期后怎么办?一、保险合同到期后怎么办?《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

·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是什么?一、合同履行原则的概念合同履行规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具体规范。它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主体适当;(2)......

·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而且近年......

·商铺赠与合同合法吗
      商铺赠与合同合法吗一、商铺赠与合同的合法性商铺赠与合同属于合同,自然是合法的。只是商铺赠与合同属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有其特殊性。二、商铺......

·一、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未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一、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原告:______被告:___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事实与理由:____......

·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合同纠纷规定是什么?
      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合同纠纷规定是什么?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合同纠纷规定是一般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1、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2、雇员、法人工作人员职务......

·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吗
      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吗,什么是实践合同?一、运输合同应为诺成合同关于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学者中有不同的看法。1、《民法典》(2021年......

·合同管理流程最终环节是什么?
      合同管理流程最终环节是什么?一、合同管理流程最终环节是什么?合同经过履行,最后环节是合同登记存档。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合同登记管理,充分利......

·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
      合同一方未履行合同的如何赔偿?双方签署合同后最好的结果当然是双方履行了各自义务,顺利完成合同约定。但是,也会有些人在签署合同后并不履行合同......

·承包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承包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承包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应当按照三年的时间来计算诉讼时效,工程承揽合同诉讼时效规定......

·什么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的意义是什么
      什么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的意义是什么1、定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这是从合同成立条件的角度对其所作的分类。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