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而且近年来,合同诈骗犯罪猖獗,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经过认定构成此罪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法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一)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八)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九)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二)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个人实行合同诈骗,金额达到1万元的,就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现在经济发展迅速,虽已签订一个合同,金额就会上万,可见处罚之严厉。而如果是单位触犯合同诈骗罪的话,此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就是进行双罚制了。实践中涉嫌该罪,我们建议您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参与案件,争取在量刑时获得一个好的结果。
·合同纠纷证据如何保存?
在发生合同纠纷后,如果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就要考虑仲裁或诉讼的司法程序。而不论是仲裁还是诉讼,当事人要想胜诉,就要提供充足的证据......
·附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附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
·食堂承包合同纠纷应如何避免?
食堂承包合同纠纷应如何避免?许多企事业单位为了体现组织人文关怀,解决干部职工吃饭难的问题,在单位内部设立了食堂或餐厅,定时为职工提供餐食,随......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
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您在经济交往中可能会听到仓储保管这个词,其实仓储保管有诸多的要求,例如仓储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具有从事仓储业务资格......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提供储存保管服务的一方称为保管人,接受储存保管服务并......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吗?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
·常见的仓储合同违约行为有哪些
1.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指仓储合同的义务一方当事人无法律或约定根据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仓储合同不履行的表现,不以明示为限,单方毁约、没有履行义务......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一、诺成合同的定义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三方贸易合同范本甲方:乙方:丙方: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开拓电脑产品市场,推动三......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吗?
本次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出现本身并不能构成不可抗力,但随后政府出台的延长春节假期及复工延长通知,属于不可抗力。《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
·合同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是什么?
合同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是什么?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合同法的设置为的是对社会生产经营进行规范和提供问题的解决方式。合同法的规定中,对于双方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