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一、转让版权和授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1、版权转让后,原版权的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的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作品的权利;
  
  2、版权转让后,如果权利受到侵犯,受让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但如果是被授权人则没有这个权利;
  
  3、版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自由的选择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进行使用,也没有必须使用作品的义务,而被授权人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使用作品;
  
  4、版权转让是直接将所有的权利一起办理转让,所以的手续交接完之后,版权转让人对于该版权就不存在任何的关系,属于永久性的转让,而授权使用一般仅限于较短时间;
  
  5、转让的付酬较高,而授权使用的付酬相对低一些;版权转让一般必须通过签订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有的国家还规定版权转让的合同必须登记;作品原件如书稿、画稿财产权的转让,一般不视为版权的转让。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三、版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
  
  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
  
  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转让和授权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以后版权归属是不一样的,至于到底是对版权进行转让还是授权,这个应该由原作者来做决定,如果是授权对方使用作品版权的话,就应该约定清楚授权使用的范围和时间。
  
  


·假冒注册商标会受到什么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会受到什么处罚一、假冒注册商标会受到什么处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在构成专利侵权的,多数权利人都会采取起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这个时候,就不得不了解清楚,法律中规定的侵犯专利......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保护期限是多久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

·产品图片能登记著作权吗
      产品图片能登记著作权吗?公司在生产产品之前先要对产品的外观、功能等进行设计,在这个过程中设计图纸则是非常重要的,设计图纸外流使其他公司得以生......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作品著作权人?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确定作品著作权人?根据法律规定确定作品著作权人一般情况下是依据作者原则来进行,创造作品的人员,也就是作者是属于著作权人。影视作......

·假冒商标罪一般判多久?
      假冒商标罪一般判多久?一、假冒商标罪一般判多久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

·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其死亡后的五十年,从创作完成之日起,截......

·假冒注册商标辩护词是怎样的
      当假冒商标的行为比较严重的时候,那么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中具体对此罪的量刑做出了规定,最高可以判处7年有期徒刑......

·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需要注意什么软件著作权登记所需注意事项:1.所有需要盖章的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可签字,公章要鲜章不得为打印件......

·申请取得专利权的原则有几个
      申请取得专利权的原则有几个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
      我国专利行政复议指的是什么?我国的行政复议程序越来越简化,目的就是为了便利当事人,能让个我国公民更快更有效的寻求司法救济途径,维护好自己的合......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内容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商标权具有财产性的特点,因此商标权具有价值特征。商标权可以给我们带来经济收益,但是很多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