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冒注册商标会受到什么处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假冒注册商标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会受到什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三)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四)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五)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处罚。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该如何认定
  
  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认定问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一)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
  
  前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后罪侵犯国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对于采用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触犯了假冒商标罪。对于此种情况,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刑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
  
  (二)与注册商标的区别
  
  在判断假冒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基本相同”方面,可否在理论上提出一个具体的标准呢?
  
  由于注册商标的形式多种多样,假冒商标的形式也五花八门,所以理论中不好提出一个准确的标准。
  
  但是,存在一个基本的准则,那就是: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采取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判断,如果普通消费者(不是专业人士或者该商品领域的行业人员)认为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图形或者文字与图形的结合没有区别或者视觉上没有差别,这两个商标就是“相同”商标;如果普通消费者认为两个商标相比较,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是相似的,则属于近似商标。
  
  我国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只包括商品商标,不包括服务商标。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商标的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出于各种利益目的,“各式各样”的商标都申请注册,行为人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触及假冒注册商标罪这个罪责。因此,在实际需要使用商标之前,最好先了解清楚相关的情况,以免不小心构成犯罪。
  
  


·自然人商标续展材料都有哪些
      自然人商标续展材料有哪些商标续展需提交的材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吗
      在申请专利权的时候我们需要注意,在申请同样一项发明创造的时候,如果存在两个人或是两个人以上申请专利的情况,那么专利权将会属于先进行专利申请的......

·品牌商标无偿使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品牌商标无偿使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一、品牌商标无偿使用合同包括哪些条款?品牌商标无偿使用合同许可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

·专利权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专利权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

·专有出版权和出版权的权利主体都是属于出版者吗?
      专有出版权和出版权的权利主体都是属于出版者吗?专有出版权和出版权的权利主体都是属于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是出版权的内容之一,是著作权人与出版者......

·著作权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哪一类作品?
      著作权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哪一类作品?著作权规定的出租权适用于电视剧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一、知识产权包括哪些类别1.专利(1)发明专利:审查严格、含金量高,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和用具等)和方......

·软件登记证与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
      您肯定会发现自己平时用到的软件都是注明了其著作权的所有者,与此同时还会看到软件的登记也是经过了法律的认可,但是很多人就会觉得著作权已经足以认......

·不授予专利权的包括有哪些
      不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

·被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
      恶意抢注商标如何认定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的材料是什么??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要的材料是什么申请专利,不需象申请发明或专利那样提交技术交底书,只需提供该外观设计产......

·商标一样行业不同算侵权吗?
      商标一样行业不同算侵权吗?从商标权来说,如果仅仅是商标形式一样,而商标注册的产品或服务范围不同(即你所说的不同行业),那么肯定是合法的,不存在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