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3、受害人和机动车一方对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由双方分担损失。4、交通事故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是什么?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未逃逸的,不需要检验、鉴定的,10日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鉴定的,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检验、鉴定超过时限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且最长不超过60日。由交通管理部门将结论交给当事人。4、当事人对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服从的,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不服从交通管理部门的结论的,3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当事人还不服,则3日内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要么维持原决定,要么责令重新调查、认定,由原办案单位在10日内出具新认定书。对于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按照上述责任划分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交通事故的具体处理流程应当严格基于交警部门的协商认定处理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办理,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报告后期可以对赔偿有直接影响。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一、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外国人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按照我国交通事故的认定办法来进行责任方面的确定,具体如下。(一)境内来华外国人负全......

·一、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会得到受理吗?
      一、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会得到受理吗?交通事故第二天报警能否得到受理,要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核查结果来决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判决罚金不交会怎么样?
      判决罚金不交会怎么样?判缓判决罚金不交会强制缴纳,《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

·酒驾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如果被交警当场发现自然会对机动车驾驶者
      酒驾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如果被交警当场发现自然会对机动车驾驶者做出相应的违章处罚。而此时就有可能暂扣驾驶者的驾驶证,那当事人暂时就无法开车了。......

·一、交通事故烧伤的等级认定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烧伤的等级认定有哪些?烧伤,因为其烧伤的程度不同,所以其所处的分类也是不同的。那烧伤的等级分类是什么呢?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

·撞车了误工费的赔偿谁来出?
      撞车了误工费的赔偿谁来出?撞车了误工费的赔偿根据权责划分,全责方赔偿无责方误工费,如果双方都有责任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受害人有固......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如何交到法院?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如何交到法院?交通事故赔偿款是直接交给受害者的,不需要交给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
      现今交通事故层出不穷。有时一场交通事故就足以毁掉一个家庭。当父母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时,肇事者对其子女也就是被抚养者必须进行合理的赔偿,给予其足......

·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事故责任人肯定是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的。但是每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原因不同,造成的损害不同,进行赔偿时,被害人的要求也会不同。根......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
      借车给别人别人醉驾车主有责任吗?要看车主是否有过错,车主有过错是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车主没有过错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民法典》(2021.......

·我国如果发生校车超员怎么办
      我国如果发生校车超员怎么办对于现在的孩子,说起来他们的生活条件都是非常优越的,在上学上不仅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各大学校配备的校车也为他们的上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