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到期不续签流程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到期不续签流程 一、流程步骤
  合同到期,员工本人不予续签。那么员工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办理流程:
  1、单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确定员工是否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
  2、确定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单位需要重新招人,安排员工工作上交接。
  人事部门重新招人,并且安排适宜的人,接受员工的工作,或是招聘新员工跟着员工熟悉工作内容,以完成工作上的交接任务。
  3、合同到期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法律规定离职后15天内,用人单位应该结清工资并且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二、职员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主动离职,合同到期即止,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相关手续,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合同到期不续签流程其实比续签流程要简单,企业方的人事部需要确认员工不续约,并且做好人事招聘,工作交接以及离职手续等的办理,而员工这一方只需要向企业核实确定,做好工作的交接,办理好档案和保险关系的转移就行了。
  
  
  


·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则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在大多数的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成立和生时间是一致的。......

·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怎么办一、合同法无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索要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

·什么是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处理方法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处理方法一、基本原则,对任何合同都适用《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期权赠与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

·毁约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办
      毁约方不愿出示原合同怎么办另一方出示合同即可。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合同后,如果一方想毁约的,可以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毁约的,要承担相......

·一、没有书面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适用?
      一、没有书面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是否能适用?没有书面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是能适用的,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
      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钢材买卖购销合同范本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__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

·树苗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树苗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树苗购销合同范本为保证甲方更方便、快捷地从合作社采购苗木、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特订立本合作意向书,具......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
      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一、运输合同中货物丢了怎么办《民法典》第八百二十四条分两款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除承运人证......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
      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一、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吗?合同违约起诉需要律师,律师可以进行起诉状书写,并进行辩护活动。发生合同被违约可以到被起......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一、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是什么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