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牧民的草场可以被继承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牧民的草场可以被继承吗?
  
  一、牧民的草场可以被继承吗?
  
  1,农村集体土地(草场)所有权属于集体,任何人不能继承;
  
  2,在草场的承包期限内,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草场的使用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用于建设等);
  
  3,这和当事人自身是否有草场无关;
  
  4,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5,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被继承人的遗产;
  
  6,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7,如果发生继承纠纷,可以参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2、继承权男女平等。
  
  3、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6、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7、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农村土地流转:
  
  1、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
  
  3、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综上所述,草丛承包到期后,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权男女平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
  
  


·养子女与生父母继承权是否成立?
      养子女与生父母继承权是否成立?根据《收养法》第222条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这说明,养子......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的话是没有继承权的,依据《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

·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继承的方式是遗嘱继承吗
      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继承的方式是遗嘱继承吗一、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继承的方式是遗嘱继承吗?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

·转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后果是什么
      转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后果是什么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

·老人再婚配偶能否继承遗产
      老人再婚在如今也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但此时对于老人的子女来讲,可能就是比较担心日后的遗产继承问题。此时,作为老人再婚后的配偶,是否能继承遗......

·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
      一、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

·遗产继承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
      遗产继承一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一般情况下,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财产继承是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分配的。在遗产继承中,有一种特殊的继承方式......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
      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可以签吗?不可以和法定继承人签遗赠扶养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

·一、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二年还是三年?
      一、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二年还是三年?2021年1月1日起,遗产继承诉讼时效是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

·监护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
      监护人丧失继承权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

·一、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
      一、五保户遗产归谁继承?五保户遗产如果留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按照遗嘱当中的内容来进行处理,没有遗嘱的情况及按照法定继承。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

·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吗?
      遗嘱继承需要公证吗不需要。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与《民法典》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