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四年要离婚彩礼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结婚四年要离婚彩礼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结婚手续办理以后离婚时彩礼是不予退还的。
  
  根据《婚姻法解释》规定,关于彩礼返还大致分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未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又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的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的裁判尺度不尽相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的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例外情形只有两种: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离婚彩礼不能要回来的情况
  
  离婚彩礼能否要回来?离婚彩礼也有不能要回来的情况并且共同生活的,或者是同居两年以上的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再或者是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这三种情况,彩礼不能要回来。以下是具体情况的介绍: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离婚后彩礼不需要归还。但是,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
  
  结婚四年还要退离婚彩礼,这个要求不管是在人情还是法律上其实都是不合理的。登记结婚,夫妻生活四年,都符合无需退还彩礼的法律规定。但如果婚后一直都未在一起生活,或者所谓的结婚只是办了喜酒,没有登记领证,那么可以提出退彩礼的要求。
  
  


·离婚证据调查取证的方法
      离婚证据调查取证的方法现在,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会“斗智斗勇”,为的就是能为替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甚至有的情况下,还会就财产、子女等问题......

·父母包办婚姻的危害在我国包括哪些?
      在我们以前的生活中,存在着一些父母包办婚姻,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虽然包办婚姻的数量越来越少,但实际上包办婚姻在我国存在着严重的危害,那么父母包......

·军人离婚管辖法院是哪个,军人离婚到哪个法院起诉?
      军婚中的当事人想要离婚的,也是要按照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此时的离婚方式同样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那么军人诉讼离婚的话具体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
      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对方在购物软件上使用了自己的买家秀侵犯肖像权了吗?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对方在购......

·怎么样才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怎么样才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怎么样才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法典》(2......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17条如何分割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17条如何分割财产离婚时财产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下列几种财产有其特殊的分割规则,具体来说:1、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

·法院调解离婚后对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法院调解离婚后对于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

·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总会遇到两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一个是财产分割,而另一个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究竟男女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呢?关于这个问题......

·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
      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一、男方在服刑女方离婚起诉状范本如何书写?女方离婚起诉书范本原告:姓名:性别:女出生年月,民族,......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
      离婚一孩子归谁抚养,如何判决?一、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什么是孩子的抚养权?夫妻离婚后,是从法律上解除了婚姻关系,夫妻间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随之......

·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一、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
      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一、有离婚证再结婚算重婚吗?有离婚证再结婚的不算重婚,只要双方均无配偶就不是重婚。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

·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讲,其还需要父母的抚养然后才能更好的成长。而要是此时父母离婚的话,则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判定。那到底未成年孩子的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