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拖欠工资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拖欠工资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一、拖欠工资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在维权前应该注意要收集的证据主要有:
  
  1、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2、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这些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单位的工作证、上岗证、考勤记录、工友的证明、以前单位支付工资的工资单或银行交易记录、与老板的电话录音等。
  
  如果能设法由单位直接出具结欠工资的证明或欠条,则最好,上面的证据可以都不需要,到时可以直接凭单位的证明或欠条直接向法院起诉。
  
  二、追讨工资的解决方法
  
  1、协商:就是直接找老板要工资,可以协商支付工资的方式、时间、金额等。
  
  2、仲裁:工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在仲裁申诉时效内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
  
  3、对仲裁不服的,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一审后,一方不服的可以上诉)。
  
  4、申请强制执行:在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单位拒绝履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劳动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支付工资并加付赔偿金,甚至给予处罚。
  
  6、追讨工资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三、劳动仲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时效。劳动仲裁的提出是有时效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提供材料。
  
  1、申诉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诉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2、申诉人属集体争议的,请提交如下材料:
  
  申诉人需推荐3或5名员工代表,并提交员工代表名单以及全体员工签名表,其中属欠薪的集体争议案件,申诉人还需提交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的人员名单和拖欠余额表。
  
  


·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吗?
      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吗有些事故会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误工费。那么,误工费是谁来赔的,有人不确定误工费到底该不该保险公司承担。其实,误工费的确是......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轻伤的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受害者实际的相关。所受的伤以及其所治疗所需要的费用和一些周边治疗费用来进行确定。具体没有......

·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员工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负什么责任?
      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员工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负什么责任?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职工经济补偿金个税怎么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
      职工经济补偿金个税怎么算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仲裁有没有时效限制?
      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首先要申请确认是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在仲裁过程中,摆在裁判者面前的是确认劳动关系是否仲裁的时效......

·协解劳动关系的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等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在不断加强,在平时的生活中,如果员工不想继续在单位工作下去,是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事故分级是如何规定的?虽然企业在施工前也施行了责任制度,即在发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时,实行的是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的方法。但在社会生活中......

·工伤认定流程
      工伤认定流程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

·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
      门窗工程质量要求是怎样的提到门窗工程,想必是您最熟悉不过的了。即使您在装修自己的房屋的时候,其中门窗工程是比较重要的一部分。门窗工程在安装完......

·产假期间员工被辞退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
      产假期间员工被辞退可以申请经济补偿吗?是可以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证明模板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辞退员工工资结算证明模板的基本格式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住址......

·一、工伤待遇的内容?
      一、工伤待遇的内容有哪些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