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十年后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
  
    夫妻离婚的方式可以是协议离婚,也可以是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等未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财产,决定子女抚养等问题。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一般来说,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具体来说,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可以申请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若对方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二、离婚后怎么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后,如果存在上述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必须特别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两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离婚时双方发生财产纠纷,协商不能处理的,就只能通过法院起诉,这是解决离婚财产纠纷的两个方式。因为离婚财产纠纷起诉,应当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一并提出,法院会根据相关原则判决。如离婚后对协议反悔的,在一年内也是可以要求重分的。
  
  


·离婚协议抚养费写高了可以反悔吗?
      一、离婚协议抚养费写高了可以反悔吗?可以,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

·法律上对误判国家赔偿金总额是怎样规定的?
      国家制定法律是为了规范公民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是为了惩治犯罪分子。但是如果对当事人造成了误判以及因为误判使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人身安全......

·律师离婚协议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发展程度的提高,人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开放,离婚已经成为一种非常习惯的事情,甚至有很多人在结婚不久后就选择了离婚,离婚也不再像之前那样,......

·诉讼离婚可以缺席判决吗
      夫妻之间的事情,相信也只有当事人才能说得清楚了。因此,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一般是要求当事人都出庭,这样才有利于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但现实中......

·起诉离婚争抚养权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如今开放的时代,人们离婚率提高,意味着离婚争抚养权的事件频频发生。从法律的角度上,起诉离婚争抚养权都要考虑抚养者的个人经济能力和生活习惯,......

·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造成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

·重庆市小孩抚养费怎么付?
      重庆市小孩抚养费怎么付?离婚子女抚养费应由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组成。1、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不解救被绑架妇女罪是什么意思
      在现实生活当中,总是有一些犯罪分子把犯罪对象对准了我国的妇女和儿童,主要还是因为妇女儿童在社会地位中的力量是比较薄弱的。针对他们的主要犯罪案......

·在我们国家非法同居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们国家,如果双方当事人结婚了,领取结婚证,那么一起生活的话,是属于正常的婚姻生活,但是如果没有领取结婚证,在一起生活是称为同居关系,当然......

·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可以起诉离婚吗??这个是分情况所决定的。?第一种情况:在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你随时可以反悔。?但是,第二种情况:如果......

·如何理解婚姻法上的近亲关系
      如何理解婚姻法上的近亲关系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我国新《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

·父亲不抚养孩子犯法吗
      一,丈夫在婚姻中不抚养子女是否违法?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即使他们在婚内,丈夫不抚养孩子也是违法的。如果丈夫没有尽到自己的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