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同意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考虑好后,确要辞职,请将辞职申请提前三十日递交给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者办公室(留好公司收到的证据),在公司收到您的申请30日后,若公司没有批准,也可以走人;在30日内公司什么时候批准,就可以什么时候走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可向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辞职和离职的区别1、含义不同。离职,是指职工离开原职务和原工作单位的劳动法律制度。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2、类型不同。离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职休养,离职入校学习进修,停薪留职,这种离职不终止劳动法律关系;另一种是职工本人要求辞职被单位批准离职,被单位辞退离职、自动离职等,这种离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离职职工根据不同情况享受不同的待遇。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办理时,劳动人员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举报办理。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应该办理劳动者的离职办理。还应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办理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转移,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办理。
  
  
  


·农民工欠薪能由工程所在地管辖吗?
      农民工欠薪能由工程所在地管辖吗?一、农民工欠薪能由工程所在地管辖吗?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

·公司提前解散,是否要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提前解散,是否要先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一家网络文化娱乐公司近年来由于经营不善且无法持续吸引投资,公司股东决定提前解散公司。公司管理......

·员工不加班扣钱违法吗?
      员工不加班扣钱违法吗?公司加班不给钱,不加班就扣钱,公司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一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劳动者是有权拒绝的,加班是劳动者自愿......

·拖欠工程款 如何解决?
      拖欠工程款如何解决?一、工程款拖欠的后果包括哪些?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1、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

·劳动者合同到期要办理哪些手续?
      劳动者合同到期要办理哪些手续?劳动者合同到期要办理哪些手续?(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企业倒闭员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公司倒闭,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

·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该怎么进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是劳动合同,当然也有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对于劳动合同而言,并不是当事人签订了之后就是有效的,可以对当事人产......

·慈溪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具体的事项有哪些
      危险总是在不经意间就会发生,尤其是在我们工作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会受到伤害。尤其是那些高危职业工作者。那么其实我国早就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来保护受......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其单位或者是劳动者本人以及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其单位或者是劳动者本人以及劳动者的亲属向有关劳动部门申请对工伤进行的认定。如果是劳动者自行申请,那么进行工......

·公职教师辞职需要违约金吗
      公职教师辞职需要违约金吗?不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没有组织专项培训,或者签订保密协议的,那么单位无权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可以反映......

·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怎么注册(一)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二)具有法律、外语、财会专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三)备用金不低......

·在诸多劳动工种中,目前有很多对劳动者安全都是有极大风险的,稍
      在诸多劳动工种中,目前有很多对劳动者安全都是有极大风险的,稍有差池便会受到伤害。当我们在工作中受伤时,为了保障自身利益都会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