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钱不还的人不回信息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欠钱不还的人不回信息怎么办协商还款不成的可起诉处理,收集对方的身份信息,收集借款证据,比如说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记录或者是聊天记录之类的向法院起诉。二、借钱不还有什么法律后果1、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2、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3、单纯的民间借贷一般够不上刑事责任,但若债务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则有可能会构成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三、债权人诉讼该注意哪些事项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其实,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即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若您选择了进行诉讼,那么应注意做好诉前的准备工作。1、注意证据的收集民事诉讼实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债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诉讼时效不应忽视欠款纠纷,诉讼时效至关重要,如果债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2年。具体时效的起算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债务人所欠下的债,并不是因为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不还钱的事实,相反不还钱,会有一定的利息和滞纳金。这样自己会还的更多,为了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大家在借钱之后,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期限之内偿还债务,有其他原因的可以及时跟债权人商议。
  
  
  


·欠款产生之前怎么预防债务风险
      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后,一些潜在的债务风险是债权人需要谨慎防范的,而防范债务风险的工作可以贯穿于欠款产生的各个阶段,就欠款产生前的阶段来讲,债......

·结婚前的存款是不是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前的存款是不是共同财产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

·债务人主动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
      债务人主动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吗?债务人主动还款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

·借钱投资非法集资会被如何处罚?
      为了增加自己的财产权益,有理财能力的公民有时会选择借钱投资。但是投资存在着风险,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少非法集资的行为都是伴随着借钱投资发生的......

·挪用公款炒股17万能缓刑吗
      符合缓刑的条件可能判处缓刑。挪用十七万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可能符合缓刑的条件。挪用公款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债务纠纷起诉满足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必须有明确的被......

·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处理?
      债务人从债权人那儿借得债款,就应该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时还债。不过,一旦债务人欠债不还如何处理呢?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为了讨债而用尽了办法,......

·在我国借钱人夫妻都坐牢了欠的钱该找谁要?
      在我国借钱人夫妻都坐牢了欠的钱该找谁要?根据请《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欠款人坐牢仍然可以起诉他。只是起诉地点要变,一般来说是要在被告所在地起......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在会议期间,如果经法院的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
      变更合同条款附条件民事行为和相关条例是怎样的一、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概念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通知方式是什么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债权转让给他人,此时虽然不必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清理债权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清理债权债务的流程是什么样的?在公司清算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就是清理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处理得好坏直接涉及公司清算是否成功,公司注销后股东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