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程索赔有哪些分类?
  
  工程索赔
  
  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
  
  工程索赔分类
  
  按索赔目的分类,按索赔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对象分类。
  
  索赔目的分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延长施工的时间,是原定的工程竣工日期顺延一段合理时间。
  
  2、经济索赔:经济索赔就是承包商向业主要求补偿不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承担的经济损失或额外开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经济补偿。
  
  索赔处理分类:
  
  1、单项索赔:单项索赔就是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即在每一件索赔事项发生后,报送索赔通知书,编报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与其他的索赔事项混在一起。
  
  2、综合索赔:综合索赔又称总索赔,俗称一揽子索赔。即对整个工程(或某项工程)中所发生的数起索赔事项,综合在一起进行索赔。也是总成本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索赔对象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公司没买社保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公司没买社保没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公司没买社保没签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

·一、试用期可以退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可以退随时辞职吗?1.需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报告,做好交接手续。2.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禁止用人单位招用......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
      一、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哪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工作有律师接受委托、与公诉机关联系、会见和通信、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和......

·劳动合同制工人95年需要购买社保吗?
      劳动合同制工人95年需要购买社保吗?一、劳动合同制工人95年需要购买社保吗?需要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

·一、导致会计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导致会计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导致会计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内容不合法、意思表示不真实以及合同形......

·临时工可以认定工伤吗?
      有的单位为了节省人工成本,而针对一些特殊的岗位选择聘请临时工。临时工是与正式工相对的,通常他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那要是临时工在工......

·小工伤需要认定吗
      需要。不管是受怎样的伤,只要享受工伤待遇的,就应当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如下:(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

·一、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处理?
      一、签订两次固定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处理?第一步:当事人申请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

·简述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中建筑物的不断增多。而高数量的建筑物建设考验的是每一个建设者的能力。因此,工程质量成为城市工程建设中重之之重的事情。但是......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新条文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自实施以来,对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起到了巨大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由于有些条文比较模糊,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们正式任职前需要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同样的在办理离职前需要也收到或提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也就是说不论解除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还是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