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
第一是债权凭证的发放必须以申请人的自愿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申请人接受债权凭证。由于债权凭证不具有判决书、裁定书可以依法律程序强制性发放或者留置送达的性质,因此,各地法院普通规定,债权凭证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或者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方可发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债权人接受债权凭证。
第二是必须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并且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方可发放债权凭证。由于债权凭证在实际上起到了终结执行程序的作用,因此,如果发放了债权凭证,就意味着执行案件的终结,此后,除非申请人再提出新的线索和证据,否则将不予以恢复执行。因此。发放债权凭证必须慎重,只有在穷尽了一切执行手段后,才可以发放。
第三是债权凭证裁定的作出必须经合议庭合议,执行员不得自行作出。同上文所说,债权凭证的发放必须严格进行,不得随意发放。
第四是属于金钱给付的执行案件;其他类型的案件构不成债务关系,因此不得发放债权凭证。
第五是在法定申请执行期限内或执行过程中才可以发放债权凭证。
二、债权凭证的禁止适用情形规则
根据维护社会正义的基本要求和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债权凭证: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案件
如适用债权凭证等于中断了权利人的生活来源,与维护社会正义和生存权高于财产权的民事法律制度基本精神不符,因而不能使债权凭证成为被执行人拒绝履行赡养、扶养、抚育义务的“合法事由”。
2、被执行人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案件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作为被执行人一般具有财政固定拨发的经费收入,不可能没有履行债务能力,因而不能发给债权凭证。
3、执行和解的案件
由于当事人之间的执行和解,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变更履行内容,恢复执行应当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同时被执行人部分履行或全部履行的,一般应当列入结案统计,因而不能适用债权凭证。四是委托执行案件和受委托执行案件。对于委托或受托执行案件,司法解释对委托法院和受托法院如何行使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等重大事项决定权具有明确规定,同时受债权凭证对不同执行法院是否均有约束力等因素制约,在法律、或者司法解释没有对债权凭证制度作出统一的明确规定前,对委托或者受托执行案件不宜适用债权凭证。
三、债权凭证的内容有哪些
1、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住所地、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单位名称和住所地。接下来就由律图的小编来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
2、债权金额及其债权依据。
债权金额是未实现债权的金额。债权依据,是指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的编号。
3、执行费的交纳情况。
为了便于执行费的管理,在债权凭证上记载原执行案件的执行费收取情况,有利于防止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阶段的执行费的流失。
4、债权凭证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主要是可以凭债权凭证申请执行;义务是在申请执行时要提供债务人有可执行财产的证据。
5、债权凭证的期限。
以债权凭证作为执行根据申请执行是重新启动一个执行程序,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立法精神而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必要的,况且规定申请期限也便于管理和维护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债权凭证既不同于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也不同于中止裁定书。债权凭证申请执行的期限不宜定得过短,如一年的时间,也不能定得过长,甚至无期限。
·长期借款融资的优缺点
长期借款的优点:筹资速度快,资本成本较低、弹性较大、具有财务杠杆作用。长期借款利息可在税前支付,另外借款的手续费低于证券的发行费用。因而相对......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本
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本介绍投资借款协议书范文一甲方(出资方):乙方(借入方):第一条:陈述和承诺1、甲,乙双方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
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一、借款的用途不合法要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
·欠钱不还还没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没欠条怎么办?一、欠钱不还还没欠条怎么办?欠债没有打欠条,并且也没有还,非常麻烦可以通过收集其他证据,否则打官司都不能赢的。1......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
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一、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是怎样的?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规定具体如下: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
·夫妻债务如何划分,怎么分夫妻债务
夫妻债务如何划分,怎么分夫妻债务一、夫妻债务如何划分在实际生活和司法实践中,夫妻债务中绝大多数都是夫妻共同债务。(一)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保留债权证据的方法有哪些
保留债权证据的方法有哪些一、保留债权证据的方法有哪些1、书面签订各类合同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以口头形式约定,一旦纠纷发生将难以举......
·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
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一、民事借贷纠纷会坐牢吗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案件,不会涉及坐牢的问题,但如果民间借贷经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当事人无正......
·行政处罚延期缴款最长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延期缴款最长多长时间?行政处罚延期缴款最长时间未在法律上明确,一般的行政处罚罚款只有最后缴纳期,无特殊情况或经过批准不存在暂缓、延期的......
·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能否同时行使
对于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以及债务人放弃的债权未到期,显然不符合代位权的标的需为到期债权的条件,不能行使代位权;对于......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
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怎么写公司因为被收购或者经营不善导致破产时,需要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在清算组成立的时候,需要发布一份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