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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被告人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虽然人跑了,但可以先申请冻结债务人的银行账户查封房子或者扣押车子等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即使找不到这个人,但是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如果不能确定是谁或者只知道一些外号等别称,那是无法立案的。在找不到被告的情况,法院会公告送达传票、公告后仍不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当然,由于公告期要两个月,所以,这样情况下案子需要的时间会长一些。再次,判决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本人,但是,能找到被告的财产,可以直接由法院执行。同时,要注意诉讼时效,过了诉讼失效,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 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 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 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不可以拘留的。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如无法找到被告人的,应该公告送达,在公告期内60天的,视为被告人员接到公告。如被告人员在开庭时,没有到庭出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缺席判决,对违法人员的罪行进行相应的判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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