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人欠钱不还人又找不到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有人欠钱不还人又找不到怎么办?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你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3、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及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会拍卖。二、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为几年?《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而不还钱而且还找不到人的话,那么作为债权人就要立即的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不管是否失踪只要发出了传票而不现身,那么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就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只要在判决了之后还不还钱那么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
      安徽明光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呢?在今年的上半年,有不少地区加入拆迁大军之中,为了能使拆迁有序的开展,出台相关的补偿政策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毕......

·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是罚款吗
      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是罚款吗?不是,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财产侵权法律条款有哪些?
      交通事故的发生,除了给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外,还可能引发财产侵权。财产侵权分为直接损失侵权和间接损失侵权。受害人主张赔偿,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及......

·找不到债权人债务该如何履行
      找不到债权人债务该如何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债权人填写地址或联系方式错误而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这样的情况下,有的人认为找不到债权人了......

·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
      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让?现在几乎每一个公司都对外享受债权,负有债务,这是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这里就有一些问题,公司债权债务能不能转......

·什么情况属挪用公款 挪用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与挪用资金其实是不同的犯罪,此时法律中要求构成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行,但对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要求却不同。当然,既然......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哪些?一、可以抵押的财产类型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吗?
      您都知道关于借债需要保证人。借债人,以及债务人三种人组成,那么这时候有一个问题就是如果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可以一人吗?如果不行是因为什么?您对......

·未婚先孕登记结婚是否要罚款
      在政策之前生育子女的,在我国是要被罚款的。那如果是未婚先孕的话,日后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此时未婚先孕登记结婚是否也要被罚款呢?下面......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判决执行顺序为了使个人或企业经济更好的发展,借贷的情况时有发生,同一个人或企业经常会与多个人形成债务关系,随之而来借......

·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
      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一、用银行存款买公司债券会计分录怎么做?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贷:银行存款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