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债务追偿权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吗?债务追偿权是否可以追偿债务人的配偶,要根据情况来判断,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追偿,但需要证明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三、债务追偿的方式1.函催律师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来往函电等文件,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对确属拖欠方无理的,由律师事务所出面,代表当事人发函向拖欠方催讨。函件应当首先阐明事实,如受函单位与发函方过去发生业务所订立的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货物品名、交货数量、时间,地点、价款;履行状况;拖欠债款数额,双方交涉的情况及有关约定;其次要运用法律说明过错方的责任,及其应采取的正确态度。第三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的办法,强调继续违约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发函方准备采取的措施。2.协商律师经过调查了解,对债务纠纷双方均有一定责任,或者虽属一方责任,但情节比较复杂或有某些特殊情况的,可代理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实事求是地分析纠纷的原因、责任,指出债务人对债权人所造成的一定损失,公正地提出协商方案。3.调解律师可以接受债权、债务双方当事人的聘请,以调解人的身份,按照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之间的过错责任,居间调解,促成当事人和解,了结债权债务纠纷。4.仲裁律师也可以代理债权人将债务提请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协助企业讨回欠款。律师除通过非诉讼方式追偿债务外,必要时还可以代理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追偿债务。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的债务追偿的具体处理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应当严格基于债务的形成原因以及债务的种类而定,特别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由双方共同承担的,相关情况是需要对债务的人的配偶进行追偿处理的。
  
  
  


·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有风险吗?
      一、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有风险吗?借用公司法人身份证的做法是比较危险的。公司法人的身份证是比较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法人身份证被拿去立字据、签合......

·存单质押贷款手续多久?怎么办理?
      存单质押贷款手续多久?怎么办理?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目前,存单质押贷款因为其门槛低,......

·触犯挪用公款罪判刑几年
      挪用公款罪判刑几年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借条被改了还有用吗?
      关于借款尤其是民间私人借贷,大多数私人之间的借钱都是熟人之间的事。越是熟人借钱就应该越弄得越仔细越好。这就牵扯上借条的书写格式以及借条书写过......

·贷款诈骗罪共犯与非共犯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共犯与非共犯是什么司法实践中,对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实施贷款诈骗行为的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为贷款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一......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债券上市的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债......

·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
      企业倒闭欠款怎么办企业会倒闭,会宣布破产,但是并不是意味着企业倒闭了欠款就一笔抹掉了,这方面国家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会成立清算小组进行审查,我......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怎么办
      讨债时债务人威胁债权人怎么办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也并无道理,债务人应当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时常会出现......

·农村农民间欠钱不还怎么办?
      农村农民间欠钱不还怎么办?(1)如果你已经起诉法院,现在找不到债务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传票,然后缺席判决。然后强制执行(2)若找不到被执行人,且无可......

·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企业融资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企业要扩大规模,获得更好的发展,融资是离不开的话题。融资为企业带来了资金的同时还可以给企业带来各种资源。我国各企......

·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 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
      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一、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债务抵消对于互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来说是件好事,但是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可以抵......

·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有什么构成特征?
      行为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是很容易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此时,要是情节严重的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