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道路“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对于非公共通行场所中的道路,如单位内专门用于单位内部车辆、行人通行的道路,不属于这里所指称的道路。另外,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发生的事故,公共机关交通部门接收报案的,可按交通事故处理,比如,农村田间小路上发生的事故,但此时,事故中的车辆则仅限定为机动车,不包括非机动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条规定:“发生在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专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当依照《办法》(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公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使汽车的公共道路(包括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的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二、什么算交通事故积极赔偿积极赔偿一般都用在在事故中全责造成对方死亡的。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机身上。否则会按照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罚。积极赔偿除了保险赔偿以外,交通肇事什么算是积极赔偿比如个人也掏钱的行为称为积极赔偿。例如事故中你造成了人员死亡,你负全责或者主责,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一次性赔偿100W,你的保险额度是50W,另外的50W你个人积极掏腰包赔偿。尽快的把这100W到位,就可以获得死者家属的谅解书,这样的话,法院就会从轻判处。撞了人并不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撞了人而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需应当同时满足下面的条件:1. 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2. 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3. 严重后果必须由违法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 该违法违章行为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均应发生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如铁路、公路、街道等。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2023年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

·交通事故人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
      交通事故人伤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吊销驾照几年能重新获取?
      社会上存在的载人盈利的行业就是依靠运营车辆作为基本的工具的,但是如果运营车辆的司机也喝酒开车肯定会对所载的人造成很大的威胁,所以醉酒驾驶的司......

·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什么时候可取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什么时候可取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警察要扣车的,扣车的目的是进行车辆检验,检验完毕,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就可......

·交通事故立案怎么处理?
      中国的交通道路四通八达,这也就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而对于交通事故很多人就会有疑惑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呢?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将在几乎每个人都有车。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现在造成的伤害已经......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保险公司报吗?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保险公司报吗?属于意外事故的保险公司肯定是需要报销赔偿的,如果涉及到违法行为则可以不予理赔,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

·一,自己遭遇交通事故赔偿由保险全出吗?
      一,自己遭遇交通事故赔偿由保险全出吗不是的,交通事故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

·购车未约定违约金还可以主张吗?
      购车未约定违约金还可以主张吗?未约定违约金同是不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一、交通事故造成奶奶死的情况下孙子有没有抚养费?
      一、交通事故造成奶奶死的情况下孙子有没有抚养费?如果孩子的父母都去世了,孩子已经由他奶奶做合法监护人,孩子又未满18周岁,那么奶奶死亡后,肇事方......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铁路轨道、地铁隧道、公路、飞行跑道、机场航道、灯塔、信号灯都属于重要的交通设施,对于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故意破坏交通设......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交通事故骨折评残标准的规定如下:【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