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工和在职合同工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务派遣的主体就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
  
  2、关系不同。劳务派遣工是合同关系;
  
  3、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派遣工适用合同法,职工适用劳动法;
  
  4、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前者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后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5、出现纠纷后解决渠道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也就是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派遣期限届满,没有新的派遣岗位时,也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其标准为劳务派遣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职工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在我国《劳动法》就是广大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捍卫者和保护者
      在我国《劳动法》就是广大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捍卫者和保护者,《劳动法》从劳动合同的签立一直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等方面详细的阐述了劳动者应该履行......

·一、兼职2天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兼职2天可以随时辞职么?是可以的;这本来就是兼职的一个特点。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即可,不论公司是否同意。实际上班的工资公司应该正常......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管用。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是很正常也是很有必要的事。从事建筑类工作的
      在工作中,签订合同是很正常也是很有必要的事。从事建筑类工作的人可能会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补充协议,那么这个协议该怎么写呢?下面我们为您分享一......

·工伤时期工资怎么给的
      具体工资支付的方法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公司七年的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
      公司七年的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一、公司七年的员工辞退有什么补偿?公司开除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

·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写好劳动争议申诉书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一、劳动争议申诉书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提交的法律文书。二、填写......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从事任何的行业,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做得很
      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我们从事任何的行业,都希望自己的工作做得很完美,很安全的。那么,在建设工程中这一领域,完美的目标是更重要的,除了完成任务,......

·辞退试用期的员工要什么条件
      作为用人单位享有辞退员工的权利,而这个权利在试用期或是转正之后都是可以行使额。但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不同的时期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

·工伤认定时,同事的证明
      工伤认定时,同事的证明1、按照证据规范,因为指纹的唯一性,同事的证明材料一般是需要盖手印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所以,双方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

·薪级工资怎么算 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
      薪级工资怎么算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很多劳动者在拿到工资的时候,都关心工资的组成,只关心最后的数字。所以,大部分劳动者对薪级工资是不了解的,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