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飞车抢夺量刑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抢夺罪和抢劫罪,普通人是很难区分这两种罪名,特别是在抢夺罪中,飞车抢夺量刑标准又不一样,那么怎样去判定抢劫、抢夺、和飞车抢夺呢?将详细为你讲解分析者几种罪名,请看下文。
  
  一、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以下不同的区别
  1、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2、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3、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4、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二、飞车抢夺量刑标准
  新司法解释中第11条专门就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作出明确定性:“对于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以下简称“驾驶车辆”)夺取他人财物的,一般以抢夺罪从重处罚。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一)驾驶车辆,逼挤、撞击或强行逼倒他人以排除他人反抗,乘机夺取财物的;(二)驾驶车辆强抢财物时,因被害人不放手而采取强拉硬拽方法劫取财物的;(三)行为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
  三、抢劫罪认定范围扩大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中首先是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实施犯罪行为,造成他人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可以判处死刑。新司法解释再次扩大了抢劫罪的认
  定范围。有关专家认为“明知其驾驶车辆强行夺取他人财物的手段会造成他人伤亡的后果,仍然强行夺取并放任造成财物持有人轻伤以上后果的以抢劫定罪”,相比
  于之前的法律规定,明显更为严厉。有关专家在谈到这一变化时强调,在一般的飞车抢夺案件中,摩托车(或其他车辆)作为犯罪工具,本质上与其他暴力犯罪使用
  的刀、枪等一样成了暴力工具,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抢劫罪和飞车抢夺之间的分别非常小,一个行为的差别飞车抢夺量刑也会出现十分明显的差别,所以在司法实务之中我们要仔细甄别,当然,你在生活中遇到各种法律问题,也可以到我们的网站咨询,我们将详细为你解答。
  
  
  


·车辆满5年划痕险还能继续购买吗?
      车辆满5年划痕险还能继续购买吗随着我国的车辆越来越多,我国的车辆保险公司对相关的车辆保险范围也越来越广。划痕险作为汽车的附加险种,一般只能在......

·交通一死两伤怎么判刑?
      交通一死两伤怎么判刑?交通事故中出现一死两伤的,根据相关的交通案件的情况,判处这类相关当事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相关的交通驾驶人员逃逸或案件......

·醉酒开车查到罚15分该怎么办
      现在人们经济收入好了,吃饭喝酒的次数也比较高。喝醉酒以后很多人抱着侥幸的心理,还是选择开车回家,觉得自己依然清醒,不会被交警逮到。醉酒开车查......

·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人间惨剧,受害者可能家破人亡,肇事者也需要赔偿大量的金钱。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在法律上是有明文规定的,所以肇事者需要根据这些......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
      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一、怎么确定买卖合同交付地点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及第61条之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1、如果合同当......

·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调解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应该在受害人伤口痊愈后调解。那么,我......

·法律规定的3岁宝宝出车祸怎么赔偿的呢?
      看情况:一、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二、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最好尽力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争取取得受害者及家属的谅解。那你知......

·交通肇事罪保险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你们都能够了解,这些也都知道交通肇事,现在在我们身边特别的多,有些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涉及到交通肇事罪,那么交通肇事罪保险赔偿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当施工单位将一项建设工程交给一个施工队时会签订一份合同,而且
      当施工单位将一项建设工程交给一个施工队时会签订一份合同,而且会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质量保休金,主要是为了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建设质量的一种保......

·交了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
      交了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交了的订金是可以退的,交付定金的合同(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协议)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
      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