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
  
  一、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二、破产清算的的程序
  
  (一)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二)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公司破产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破产员工怎么赔偿?现在人们越来越努力去奋斗,一手创建的公司也越来越多,伴随着公司破产的比例也随之增大,公司破产也会对我们的员工产生一定的......

·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一、债务人怎么申请破
      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债务人怎么申请破产申请破产的程序一般如下: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遵循的程序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遵循的程序(1)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

·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
      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一、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公司解散是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消灭其法人资知格的一种法律程序。破产,是......

·公司破产股东资产清算的程序
      公司破产股东资产清算的程序一、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时清算人如何确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在解散时,必选要进行清算,且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企业散伙......

·债权人的求偿权迫使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破产清算和求偿权是什么?
      债权人的求偿权迫使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破产清算和求偿权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

·什么是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
      什么是破产清算的主要内容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

·什么时候解散破产清算组
      什么时候解散破产清算组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

·公司破产清算先清偿的顺序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

·公司破产清算法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法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各省市乃至国家的GDP都在不断的增长,但是依然会有不少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企业经营不善,从而不......

·破产清算解除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破产清算解除保全的条件有哪些?在业的公司在资不抵债时如果不能扭转亏损的现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