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引发工伤是双赔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湖北省交通事故引发工伤是双赔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二、应该如何赔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由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4)由于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要及时请交警部门和保险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明确双方责任,才能方便在之后理赔中提供证据和材料。但是在申请双赔的时候,不能弄虚作假。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差旅费应该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中的差旅费应该怎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

·欠钱不还把车押我这怎么办?
      欠钱不还把车押我这怎么办?欠钱不还把车押我这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然后以车辆的价值来进行抵押。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

·延迟交房
      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

·高空坠物损坏车辆如何维权?
      现在高层小区越来越多,居住在高层的业主要注意物品的摆放,有的居民乱扔东西,导致楼下的车辆受损,甚至是行人被砸伤。这种事情在新闻报道中时有发生......

·交通事故肇事者不付抢救费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先对伤者进行积极的抢救、治疗,当然,这种情况下医疗机构是不会要求伤者支付治疗费用的,而通常都是要求交通事故肇事者付抢救......

·机动车上车牌需要多少
      机动车上车牌需要多少钱?随着人民经济收入的不断提高,生活质量也得到进一步改善,购买私家车辆已成为一件普通平常的事情,对大多数人来说,近两年购......

·高空坠物砸坏了车报保险怎么赔?
      高空坠物砸坏了车报保险怎么赔?车被高空坠落物砸坏,主要是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免赔30%,这30%应由楼顶防水油......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超车怎么划分?
      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一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若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则要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譬如,根据我国《道路交......

·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去进行司法鉴定是我们索赔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司法鉴定呢?我们只有事先了解这些事项,才能节约我们的时间,正确......

·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转移占有,而买方则应如期按照约定的
      在房屋买卖中,卖方交付房屋转移占有,而买方则应如期按照约定的方式交付房款。当然,由于房屋的特殊性,一般在办理完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算是交易真......

·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处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当中的一种。因此,要是行为人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的,也是构成了交通违章,此时会按照对机动车的处罚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了酒后驾车为危险驾驶罪,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那么当发生醉驾伤人按照法律怎么处罚?这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