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敲诈勒索罪起刑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敲诈勒索罪起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二、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1)从威胁的方式看,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直接发出的;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可以当面发出,也可以通过书信、电话或第三者转达。(2)从实现威胁的时间看,抢劫罪的威胁表现为扬言如不交出财物,就要当场实现所威胁的内容;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则一般表现为,如不答应要求将在以后某个时间实现威胁的内容,但是当场实现的也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3)从威胁的内容看,抢劫罪的威胁,都是以杀害、伤害等侵害人身相威胁;而敲诈勒索罪的威胁内容则比较广泛,包括对人身的加害行为或者毁坏财物、名誉等。(4)从非法取得财物的时间看,抢劫罪是实施威胁当场取得财物;而敲诈勒索则可以在当场,也可以在事后取得。可见,这两种犯罪中的威胁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如果案件事实同上述抢劫威胁的各特点相符合,应以抢劫罪论处。如果其中有一条不符合,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敲诈勒索罪的具体判决处理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造成的犯罪事实后果来进行处理,不同的犯罪事实严重程度,所形成的最终判决结果是不同的,对判决有异议的可以上诉处理。
  
  
  


·肇事逃逸构成什么犯罪?
      肇事逃逸构成什么犯罪?肇事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犯罪,但是认定是有条件的,肇事逃逸的犯罪认定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

·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有哪些?
      共同犯罪停止形态有哪些?共同犯罪停止形态包括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主要如下: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拘传虽然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但这种措施是力度最小的,通常是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那么......

·刑事案件当事人不认罪怎么办
      我们通常了解到的刑事诉讼案件,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刑事案件最后的判决需要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然后便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往往在刑事......

·刑事责任年龄是怎么划分的?
      刑事责任年龄是决定一个行为人是不是要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的关键性因素之一,并且其与刑罚的适用及诉讼程序的适用都密切相关。那么,刑......

·强迫卖血罪的构成四要素
      强迫卖血罪的构成四要素一、强迫卖血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

·集资诈骗4000万的量刑标准
      集资诈骗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经济犯罪。许多人可能会由于防范意识不强,容易受到他人的欺骗而落入集资诈骗的陷阱,最后导致自己血本无归,更严重的还会导......

·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第几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第几条规定一、犯罪嫌疑人自首坦白第几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

·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意思一、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意思?虚假报关的意思就是提供一些虚假的报关材料骗取进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拘留书上没写时间是否合法
      一、刑事拘留书上没写时间是否合法?合法,如果是治安拘留,处罚决定书上会写明拘留时间。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不写。因为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不......

·侮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
      侮辱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有一些人公然的对一些人进行暴力,语言的侮辱贬低他人,侮辱人格,侮辱他人的名声是不正当的行为,严重的是要受法律的责任......

·中国拐卖儿童如何定罪的?
      中国拐卖儿童如何定罪的?一、中国拐卖儿童如何定罪的?《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