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意思
  
  一、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是什么意思?
  
  虚假报关的意思就是提供一些虚假的报关材料骗取进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较大是指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
  
  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1)“数额巨大”是指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
  
  (2)“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造成国家税款损失3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②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③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数额特别巨大”是指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
  
  (2)“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②因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③情节特别严重的其他情形。
  
  4、单位犯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依照自然人犯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
  
  二、报关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单,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
  
  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
  
  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
  
  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
  
  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
  
  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虚假报关的表现形式是很多的,有的时候犯罪嫌疑人会制作虚假的报关单,如果是制作虚假报关单的话,那就涉嫌构成伪造国家证件罪,总而言之,虚假报关的行为是违法的。
  
  


·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
      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一、量刑5到7年可能判3年以下吗?对于量刑的标准在五到七年的是没有可能会判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

·非法经营罪的对象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社会市场体系存在着不同之处,从而也使非法经营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也有所不同,而在现代话的法制社会中,了解非法经营罪的对象对维护......

·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
      行政拘留属于什么处罚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而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

·过失犯罪间接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
      过失犯罪间接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过失犯罪因果关系是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在刑法理论中,一般认为,由于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而发生了危......

·判刑后在哪里服刑?
      罪犯被判刑后具体在哪里服刑,法院的判决书上都会写明的。想要了解判刑后在哪里服刑,首先应当知道罪犯被判的是什么样的刑罚。判刑后在哪里服刑?根据......

·民事诉讼进行中发现有刑事犯罪中止审理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进行中发现有刑事犯罪中止审理法律规定是什么?1、审理中发现涉嫌犯罪,且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

·毒品犯罪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对毒品行为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多数涉及到毒品的行为都是规定为了犯罪,而在情节严重的时候会直接判处行为人死刑。但对于一些毒品犯罪,却明......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标准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

·新刑法减刑幅度有哪些
      犯罪分子在行刑期间接受思想改造的,有悔罪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减刑,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鼓励犯罪分子积极接受改造,新刑法减刑幅......

·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包括哪些种类
      在刑事案件当中所采用的一些强制措施并不在于犯罪嫌疑人当时是否配合,因为本身就是为了能够让整个诉讼活动顺利的进行下去,基本上强制措施都是关乎于......

·容留介绍卖淫罪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什么?
      容留介绍卖淫罪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容留介绍卖淫罪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

·打伤人拘留后还需要赔偿吗
      打架拘留后还用赔偿,行政责任与民事赔偿当事人都是需要承担的。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