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罚款怎么罚?
  
  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之后并不会责令犯罪分子支付罚款,而是需要支付罚金。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九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
  
  (三)变质的药品;
  
  (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禁止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禁止使用未按照规定审评、审批的原料药、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药品。
  
  第一百三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本法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
  
  (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属于假药、劣药;
  
  (四)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五)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经处理后再犯;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
  
  药物存在的价值是能使得患者恢复健康,而任何假药、劣药不仅不能达到这个目的,还有可能会使得病情加重,故此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在被发现之后,一般都会受到支付罚款等行政处罚,若是已经满足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那么违法者会被法院判处罚金等刑事处罚。
  
  


·公司法借款有哪些
      公司法借款有哪些法律规定?借款这种事,每个人都遇到过,可能是自己的亲戚,也可能是朋友。一般情况下,向他人借钱的时候,当事人都会被要求写一张借......

·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
      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一、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定借......

·非法集资判刑出狱后欠款还吗
      要还。判刑是因为非法集资违反《刑法》构成犯罪,需要承当刑事责任,并不是以判刑代替债务,所以即使服完刑期也一样要偿还债务。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偿......

·借条超二十年的还有用吗
      借条超二十年的还有用吗只要借款人承认的还是有用的。当然超过了二十年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
      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提存步骤有哪些标的物提存债务人债权人的步骤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提存的标的物有哪些提存的标的物应当是合同规定应当......

·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
      欠钱不还法律规定具体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

·欠钱不还我没有钱去法院起诉怎么办?
      欠钱不还我没有钱去法院起诉怎么办?债务人确实没钱,债权人即使胜诉,法院也无法强制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起诉只有一个好处,就是用法律形式确认债权债......

·一、赌博欠信用卡怎么处理?
      一、赌博欠信用卡怎么处理?欠了钱应及时的还款,才不会承担各种法律的责任。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

·强迫写借条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强迫写借条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强迫写借条敲诈勒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间借贷债务人跑了应该如何办
      对于债务人跑了的你可以提起诉讼。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

·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
      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一、借条应该怎么写才有效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

·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一、公证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非法定必需程序,取决于双方的约定。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作用主要体现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