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后房产可以不分割么?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婚前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提供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证明是婚前购买的,不动产证只能办理至个人名下。2、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婚前财产,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另一方做出财产补偿。3、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使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款,即使另一方没有一起还贷,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婚后个人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需要就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另一方做出财产补偿。4、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就属于个人房产。5、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写了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还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三、离婚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哪些?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如果涉及到房产的相关事宜,那么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合理的分割,但如果双方协商不分配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得到支持的,但前提一定要注明清楚,这也是为了防止以后发生纠纷 ,所以,自己权益就一定要自己保护好。
  
  
  


·一、出租房屋范本要怎么书写?
      一、出租房屋范本要怎么书写?1、出租房屋的标题,出租房屋的标题是出租今有___小区住房一套出租。一定要记得写清出租小区的名称。2、出租房屋的正文,......

·1、商品房预售广告、样板房等,与真实情况不符。
      1、商品房预售广告、样板房等,与真实情况不符。许多开发商利用虚假广告来欺骗消费者,让他们相信他们买的房子物有所值,并愿意花钱购买。但是,为了......

·房子是老百姓最重要的固定资产,现在有不少人都青睐于购买二手房
      房子是老百姓最重要的固定资产,现在有不少人都青睐于购买二手房。同新房一样,二手房也应该具备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可能很多人都过度关注房产证而忽......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生活当中,房产这样重大的不动产,实际上根本就不可能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可以万无一失了。我们可以说房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疫情期间房租的支付问题没有明确规定。部分疫情显著高危地区受政策管制,小区被封锁导致租客将无法返回,根据前述的不可抗......

·房屋遗产诉讼费收费标准
      房屋遗产诉讼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确定,诉讼费的收费标准计算依据如下:(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

·二手房过户流程及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随着现在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人购买房子,房价一直持续不下,相比新房来说二手房的价格会比较亲民一点,所以很多人会选择相对便宜一点......

·房产继承权顺序是什么?
      房产继承权顺序是什么?一、房产继承的概念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
      现在房价这么快,普通老百姓没有几个可以现钱买房的,很多人都是通过向银行贷款的方式买房的。但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买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不是像......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要件是什么?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时间赠与是转移所有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实践性法律行为,因此,赠与行为生效的时间与......

·卖二手房怎么收房款
      卖二手房怎么收房款1、二手房交易中,有意向购买房屋的买方为了确定买卖关系,会付给卖方一些定金,卖方可以收取,也可以以后用此定金抵扣相应的房屋......

·一、付了首付的房子能退吗?
      一、付了首付的房子能退吗?延期交房就可以退。退房一般需要经过以下三个程序:1、购房者提出退房要求。2、15个工作日内办好退款手续。3、超过15日开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