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另一方无工作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如果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降低比例。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获取报酬,以此满足孩子的生活及学习需要。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暂时性的没有能力给予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后续补上,如果是存在突发情况实在困难的话,也可以选择和对方进行协商看对方能不能谅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

·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生活中我们签订个大大小小各种合同,在我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你是否认真的看过合同条例。合同的签订是会产生法律效益的,那么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2、《劳动法》第29条第3项......

·企业辞退员工补偿满勤奖吗
      一、企业辞退员工补偿满勤奖吗有满勤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重点内容?一、抓好3个环节根据《规范》要求,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

·自愿离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
      自愿离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要对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

·工伤算在工资总额里吗
      不算。只要认定为工伤,工伤期间发的工资是不算在工伤赔款里的。具体规定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

·聘用要约不入职算不算违约?
      找过工作的人应该知道,在找工作的过程中会广投简历,一是为了增大自己的面试机会,二是最终可以多项选择,面试的公司越多,那么选择的空间越大。但也......

·养老保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养老保险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劳动合同不解除养老保险的办理会无法进行,因为办理社保的转移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明确了解,用人单位需要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明确了解,用人单位需要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并不是每年都是恒定的标准,会随着时间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虽然各......

·昆山北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昆山北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基本内容?劳动合同必备的条款有:合同双方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

·劳动仲裁多久出结果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
      劳动争议属于特殊的一种民事纠纷,一般在处理的时候往往是劳动仲裁前置,即需要先申请进行劳动仲裁,在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情况下,才能依法向法院提起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