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一项工程是由各种不同的分部工程所组合而成的。工而工程质量的好坏,则决定着工程在后续投入使用时是否会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保障工程完工之后的质量,各分部工程的验收就应该符合验收标准。那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是怎样的?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地基基础处理、桩基础检测、混凝土强度、混凝土抗渗、管道接口连接、管道位置及高程、金属管道防腐层、水压试验、严密性试验、管道设备安装调试、阴极保护安装测试、回填压实等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
  
  4、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1 、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 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 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 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5)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 、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4 、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5 、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包括了较多的内容,而分部工程所包含的分期工程的验收应符合验收标准。只有每个分项工程的验收都合格了,才可以保障分部工程的质量,也才能保障整个项目不会有质量问题,保障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

·适用于全国各个省和直辖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
      适用于全国各个省和直辖市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根据各个省与直辖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的,每个省的都不一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其中对合同条款规......

·旷工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一、旷工不发工资是否合法对于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还是需要支付的,单位不能因为旷工即扣除全月应该发放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

·试用期有没有工资,试用期间有工资吗?
      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在很多劳动者心里试......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哪些生活当中,工程质量不仅是国家和人民比较关注的,对于建筑方和发包方来说,工程质量同样是最为重要的。但是在现实生活当......

·劳动关系存续期如何认定
      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实际用工关系以后,双方就算正式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以后怎么确定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实际存续的劳动关系?对劳动关......

·不签劳动合同去哪里申请仲裁?
      不签劳动合同去哪里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

·什么是童工,法律是如何保护童工的
      说到童工,相信您都听说过。但要是具体说出童工的定义,估计就没有几人能够做到了。究竟法律中规定的什么是童工呢?我国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那如果用......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
      工伤鉴定十级赔多少钱?工伤鉴定十级赔偿参考标准: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

·辞职后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辞职后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一、辞职后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不可以。1、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人事档案的传递和管理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其委托具......

·谁都不愿意员工发生工伤
      谁都不愿意员工发生工伤,可是假定真的发生工伤的,选用方法补偿自己的丢掉是最为重要的作业,员工是需求生动运用法令,根据法定的程序来保护自己权益......

·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工伤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