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由谁偿还?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由谁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1、为夫妻、家庭共同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2、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3、为一方或者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共同义务所负的债务。5、家庭在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夫妻债务的认定是怎么样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在离婚时如果涉及到有债务的存在的,那么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只要是属于共同债务的,那么就需要由双方共同的来承担,即使双方离婚,那么都是需要履行各自的义务,所以,债务的处理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行政处罚罚款减轻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罚款减轻条件是什么一、行政处罚罚款减轻条件是什么?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

·欠钱到期不还转移了财产怎么办?
      欠钱到期不还转移了财产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处理,对于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对于私自转移财产的情况,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可......

·夫妻一方借信用卡起诉了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借信用卡起诉了怎么处理?如果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在法院下达判决后,夫妻需要共同偿还,否则法院可能冻结夫妻......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怎么写?
      债权债务转移范本怎么写?债权债务转移范本债务受让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

·债权债务确认书怎么写
      债权债务确认书怎么写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一些债权债务关系。而很可能我们会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债权债务纠纷,带来众多麻烦。而避......

·别人欠钱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
      别人欠钱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一、别人欠钱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欠200块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夫妻婚后有什么债务
      夫妻婚后债务有哪些,夫妻婚后有什么债务夫妻婚后债务顾名思义就是发生于夫妻结婚以后的债务。在很多人看来,夫妻婚后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事实上......

·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
      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一、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怎么办?亲兄弟打借条借钱不还钱的处理办法具体如下:1、“函电”讨债法(1)是指债权......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
      债权的时效抗辩权多久提出才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债权受到侵害之后一定时间内债权人未能及时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将会获得时......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
      债务人部分还款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认定吗?债务人部分还款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第......

·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
      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一、一般的农村信用社如何贷款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签定借......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间借条离婚算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书写的借条离婚后依旧算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出具的欠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