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意外险怎么赔偿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伤赔偿一般要3到4个月才能到账。1、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不同的情形分别支付赔偿款。2、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如医药费,一般都由用人单位垫付,后期报销,不需要支付给劳动都本人;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部分费用在完成工伤鉴定,申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后,一个月左右可以到公司账户,至于公司什么时候转到工伤职工账户,要看用人单位的效率;3、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一部分是按月支付,比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如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级别达到10级及以上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部分费用是在受伤职工离职之后才支付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试用期满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试用期满可以随时辞职吗?试用期满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分三种情况:一......

·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社保怎么办
      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有的时候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可以通过一些事实存在的东西进行确认,这就是事实劳动关系,法律规定事实劳动关系社保的缴纳必......

·宝鸡工伤鉴定机构有哪些?
      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在判决案件前,会参考司法鉴定的结果,故而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要......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
      关于工伤赔偿标准,相信对于很多遭受了工伤的职工来讲是很重要的吧。要是没有这个赔偿标准,那么自己受到的损害,也就不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来进行索赔了......

·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无故克扣工资怎么办
      工资是劳动者最为关心的也是其工作的动力,可每到发工资的时候都会发现发的工资不是约定的数额,有一部分已经被单位扣掉了,那么单位可以代扣工资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

·劳动仲裁的结果什么出
      劳动仲裁的结果什么出一、劳动仲裁的结果什么出发生劳动争议,走劳动仲裁道路的朋友千万不用着急仲裁结案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的话,一般案件应当自......

·劳动局劳动仲裁要走什么流程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经审查,仲裁委员会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自作出决......

·施工过程中
      施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搜集、保存施工资料,有理有据进行工程结算,为讨回工程款打下坚实的基础。二、工程竣工后,抓紧整理竣工资料并进行报验。整理......

·工伤9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在大部分的公司,工伤职工、工亡职工都是可以依法享受法律保护的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且工伤需要去有关的部门去鉴定工伤级别后,才能向公司申请相对应......

·辞退员工需要多缴一个月社保?
      辞退员工需要多缴一个月社保?辞退员工不需要多缴一个月社保,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当中的规定,如果对于员工予以辞退的话,辞退的当月是需要缴纳......

·不算工伤公司有责任赔偿吗?
      不算工伤公司有责任赔偿吗?一、不算工伤公司有责任赔偿吗?需要,工伤是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