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缺乏流动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甲方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协助甲方完成融资人民币 万元,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万元整)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支付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日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资金的使用期限为 月/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时如甲方仍需继续使用该笔融资,则须与乙方另行签订居间服务合同,服务费用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第四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130%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签订地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您在阅读过以上的借款居间服务合同范本后,可以知道借款居间服务合同大致包括六点,分别是居间委托的内容、居间人的权利以及义务、委托人需要承担的费用、违约责任、争议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事项。满足以上六项才构成一篇完整的合同。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怎么约定?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是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如果一方当事人有违约行为的......

·欠钱不还时起诉是否有用
      欠钱不还时起诉是否有用是有作用的。作用是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起诉的话,法院会强制要求欠钱人还钱,如......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应该打借条。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

·担保债权中是否可以要求保证人还款?
      担保债权中是否可以要求保证人还款?《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设立的......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
      债权人追加股东抽逃出资的时限是多久?应当在两年内提出追诉,抽逃出资行为使公司资本虚置,非法地减少了公司实有资产,削弱了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

·罚款是否能抵扣罚金,罚款与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一、罚款是否能抵扣罚金?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是可以折抵相应罚金的。但如果颠倒过来,先前的行政......

·欠钱不还还把我拉黑怎么办
      欠钱不还还把我拉黑怎么办?债权人应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

·新婚姻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
      新婚姻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一、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可以不还吗?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不可以不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

·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报告怎么写?
      发行公司债券的请示报告怎么写?一个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会用到大量资金,这时出于融资的需要,公司可以公开发行债券,这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手段。公司要......

·挪用公款追诉期怎么计算
      一、挪用公款追诉期怎么计算《刑法》对刑事案件追诉期的规定: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

·存单质押信托贷款风险有哪些?
      存单质押信托贷款风险有哪些?一、办理存单质押信托贷款业务,银行有何风险点?银行贷款的方式很多,信用也好,抵押也罢,只要能够证明能够按时归还......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采取通知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和相应的注意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