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后果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原则上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同意(必须有人事部门或总经理签字同意),也可以与另一个单位签订合同,要不影响现单位工作,要把真实情况告知两个单位。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昆山工伤认定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生活中很多公民的自我维权意识是非常薄弱的。在遇到工伤以后,有些人会选择和用人单位私了,如果碰到用人单位也不积极的为自己的工伤进行赔偿的话,有......

·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证明什么时候开
      公司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证明什么时候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此时作为妻子是否有必要帮忙还债呢?关于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还吗的问题,请跟随我们......

·女职工生育期保护的规定有哪些
      女职工生育期保护的规定具体如下:1、产假时间的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产假区......

·公司让员工签空白合同违法吗?
      公司让签空白合同是不合法的,因为劳动者可以拒签。如果单位继续用工,可以在入职后两年内请求单位支付启动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如果单位不要劳动......

·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
      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一、劳动仲裁后多久出裁决?劳动仲裁后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
      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哪些?公司聘请律师的作用有:一、对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健全。一个企业要合理的运作,正常地发展,就要有一系列的健全的运......

·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
      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国企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公司协商辞退员工有经济赔偿吗
      公司协商辞退员工有经济赔偿吗有经济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工伤认定笔录 撒谎会触犯刑法吗?
      在司法实践中,职员因受伤后与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而申请做工伤的清新是较为常见的,但是就实际情况来看,并非所有提出申请的,都会被受理。对于已......

·员工生病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生病多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不能从事与肮脏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

·人工智能经营范围怎么写?
      人工智能经营范围怎么写?人工智能在我国发展的比较晚,也就是在最近几年才开始在网络上风靡,都说未来是人工智能化时代,因此现在从事人工智能相关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