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贸易合同及贸易合同审核要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贸易合同及贸易合同审核要点 一、贸易合同
  贸易合同又称契约或合约,是进口出口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通过协商就各自的在贸易上的权利和义务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贸易合同的特点
  1、贸易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2、贸易合同是具有法律束约的一种协议
  3、贸易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4、进出口贸易合同主体具有外国因素
  5、贸易合同受双方当事人所在国政策的影响和制约
  6、进出口贸易合同应遵循国际通行的贸易惯例
  7、法律适用问题是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另一项显著特征
   三、贸易合同的审核要点:
  (一)合同、章程的法律有效性,包括是否有签字时间、地点、签字人是否是法定代表人或得到法定代表人的授权;
  (二)合同、章程应包括的内容是否有遗漏,要求呈报的文件是否齐全;
  (三)合同、章程是否有涉及政府行为和约束第三方(即非合同方)的条款;
  (四)对属于国家限制利用外资的项目、需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设备的项目和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项目,是否已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完成了批报手续;
  (五)经营范围是否明确具体,用词是否严谨规范;
  (六)投资各方出资的比例、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七)技术转让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款》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规定;
  (八)设备和原材料的采购、产品内外销的比例、方式、定价原则和责任是否明确具体;
  (九)企业外汇平衡的办法是否可行;
  (十)中外职工的工资、福利;
  (十一)董事会的组成、权限、召开董事会会议的程序以及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二)争议的解决和违约处罚;
  (十三)企业的中止、解散以及清算时对资产的处置;
  (十四)合同、章程及其附件是否规范化并符合我国法律的要求。
  看了这些,使得我们对贸易合同审核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在签订合同签,尤其是涉及到国际贸易时,贸易合同审核一定要认真。当我们不是很有经验时,最好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仔细推敲各个条款,竭力避免落入合同陷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农业承包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合同没有履行的后果是什么
      合同没有履行的后果是什么当事人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各自的义务,从而促使权益的实现。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为某些原因......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依据法理买卖预约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如下:一、买卖预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本约之义务,就构成根本违约,对方当事......

·2023最新合同法对于时间履行是什么规定?
      合同法履行时间适当是指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履行适当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也可以依据交易习惯确......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
      合同撤销后有什么后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依民法典规定解决合同纠纷争议被仲裁裁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或者合同被撤销,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 ?
      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一、合同生效期限怎么规定生效期限,又称为延缓期限或始期,它是指合同的效力自期限到来时才发生。这就是说,在期限到来以前......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要备案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要备案吗?需要备案,未经登记的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租赁......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和实践中,认为根据合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违约金的性质应当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在《......

·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
      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多久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五条规定,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电表购销合同范本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哪些
      电表购销合同范本的主要构成要件是哪些一、合同主体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平等的宗旨,经双方认真洽商,就甲方向乙......

·先后签订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是什么?
      先后签订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是什么?先后签订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是《合同法》47条规定。在后签订的合同的效力要比前面的大一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

·合同的成立未生效想解除可以吗?
      合同的成立未生效想解除可以吗已成立未生效合同可以解除,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