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厂房搬迁赔偿标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的赔偿标准是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可向当地政府部门咨询。厂房搬迁补偿费用一般包含以下四个方面: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3、拆迁补偿费用;4、基于搬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依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买卖、继承、赠与哪种方式最划算?
      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买卖、继承、赠与哪种方式最划算?在买卖、赠与、继承三种过户方法之中,继承是最经济快捷的途径,因为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

·房屋买卖本身就是一买一卖,双方都是公平的,自愿的。在签订房屋
      房屋买卖本身就是一买一卖,双方都是公平的,自愿的。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后,正常情况下,按照合同当中的相关流程来交款,拿钥匙就可以了,但是在现......

·房屋买卖定金纠纷怎样处理
      进行房屋买卖的,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当事人会先约定一个定金,而日后要是产生纠纷的话,则就可以对之前约定的定金作出处理。那么通常情况下......

·租房纠纷法院上诉过程是怎么样的?
      租房纠纷法院上诉过程是怎么样的?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被告如果是公司法人等单位,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

·在现代社会中,之所以会出现借名买房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政策的
      在现代社会中,之所以会出现借名买房的现象,一方面是因为政策的影响,但更多的是由于一些购房者想要借买房来获利,但可悲的是这些投机的购房者却不知......

·一、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
      一、合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呢合肥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22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根据最新政策,居民家庭首次购买......

·个人房产证办理错误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个人房产证办理错误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房产证办理错误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房产证办理错误的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

·一、买卖不破租赁和新房东重签合同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和新房东重签合同吗?不用重新签订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不能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话,此时可以选择向
      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如果不能一次性支付全款的话,此时可以选择向银行申请贷款,也就是先从银行借钱出来支付房款,然而此时却需要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日......

·房山区两限房房源有哪些?
      房山区两限房房源有哪些?1.两限房的定义: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一般是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可......

·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会作出分割。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房产的,双方可以协商房产由......

·房屋漏水物业有责任吗
      房屋漏水物业有责任吗房屋漏水,如果是属于楼顶漏水或者是小区的共有面积漏水,那么物业需要在维修基金里面拿钱出来修理。实际上,维修基金也是各位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