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为什么法律禁止近亲结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国明确规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因此如果男女属于法律规定的近亲属的话,那么是无论如何都是不会给予办理结婚登记的。那么您知道为什么法律禁止近亲结婚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为什么法律禁止近亲结婚近亲属结婚,极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累积起来遗传给后代。据统计,人类隐性遗传性疾病有1000多种,如父母为近亲,其带来隐性基因发病率高出非近亲结婚的150倍,出生婴儿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体是指直接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如父母和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于女、外孙子女等都包括在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具体包括:兄弟姐妹(异父异母的兄弟姐妹除外);伯、叔、姑、舅与侄(侄女)、甥(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二、近亲结婚在法律上有效吗?《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明确禁止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即禁止近亲结婚,一方面是出于优生学上的原则,受遗传基因的影响,夫妻如果血缘太近,容易将生理上和精神上的疾病或缺陷遗传给下一代,给民族的健康、人口的素质及人类的发展带来危害。二是基于伦理上的要求,由于近亲结婚有悖伦理教化,有碍于人类长期形成的婚姻道德,容易造成亲属身份上和继承上的混乱。不仅是我国法律禁止近亲结婚,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中都有相关的规定,这主要是因为近亲结婚不利于后代的优生优育,所患疾病的风险会增大很多。因此这才导致很多国家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
  
  
  


·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吗
      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吗?离婚过错方通常都会少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

·一、离婚后抚养费收入明显降低是否可以减少支付标准?
      一、离婚后抚养费收入明显降低是否可以减少支付标准?可以,具体来说,减少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包括三种:1、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者母方,由于长期疾病......

·法院判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法院判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1、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

·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
      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认定时间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

·离婚财产分割无力支付怎么办?
      夫妻双方处理离婚的时候,要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及探视权等事项作出约定。一般来说,双方要本着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及有利于生活等原则处理离婚......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他人可以告吗?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他人可以告吗?根据刑法规定重婚他人不可以告的,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了重婚罪是自诉类型的案件,也就是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来进......

·扔了孩子不给抚养费法律后果是什么?
      扔了孩子不给抚养费法律后果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48条明文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

·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

·夫妻之间签署借款协议,借款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向另一方借取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存在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前提下才有可能发生。否则,无论是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还是夫妻......

·大家应该都能够有一定的了解
      您应该都能够有一定的了解,代通知金就是公司给予员工的赔偿,那么如果是因为辞退的情况,员工的代通知金应该如何计算呢?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代通......

·哺乳期不能协议离婚吗?
      我们法律规定,女方处于哺乳期的,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哺乳期间如果男方不能提出离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可以吗?下面,我们将......

·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