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破产的情形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    
    (三)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四)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有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公开进行。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破产宣告时应当通知债务人到庭。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当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债务人亏损情况、资产负债状况、破产宣告时间、破产宣告理由和法律依据以及对债务人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的保护等内容。


·债权人的求偿权迫使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破产清算和求偿权是什么?
      债权人的求偿权迫使企业破产清算中涉及的破产清算和求偿权是什么一、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

·破产程序诉讼管辖移送的时间是多久
      一、破产程序诉讼管辖移送的时间是多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破产撤销权被告是怎么规定的
      破产撤销权被告是怎么规定的一、破产撤销权被告是怎么规定的通常将不当处分而让其他人失去利益的破产人当做被告,进行起诉,走法律程序。对于破产人......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顺序是什么?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

·破产企业不服仲裁裁决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破产企业不服仲裁裁决起诉需要提交哪些材料?需要提交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公司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公司清算也就是公司解散清算,它是指公司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导致公司经营中断、解散而对公司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公......

·破产清算中诉讼主体是谁
      破产清算中诉讼主体是谁 一、从民事诉讼法看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

·移送管辖能移送破产公司的案件吗?
      移送管辖能移送破产公司的案件吗?可以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的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时的程序是怎样的?当企业陷入经营困境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申请破产,这样也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利益。企业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
      公司破产清算要查帐么公司破产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情。尽管如此,公司破产清算是一件不可忽视的小事,我们仍旧需要谨慎对待。公司的财务问题向来是公......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
      破产清算优先偿还的是什么?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启动破产清算,清算组接管企业并全面核算资产负债情况。对于核算好的企业财产,清算组会按照一定顺......

·工厂宣布破产工人工资怎么结
      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进行工资的发放。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