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造成了侵害,需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进行民事赔偿。但是如果肇事者无力赔偿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的问题,希望能帮助您解决遇到的问题。
  一、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可以吗
  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如果肇事车辆办理了保险的,保险公司要向受害人赔偿。但是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可不可以告保险公司,不同的法律对此作了不同的规定。1、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因此,有的法院将此理解为无条件赔偿,认为根据这一规定,该条款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承担无过失赔偿责任的基本原则,即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何。2、不可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9条规定以及保监会办公厅的有关答复,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除医疗费用根据责任情况在限额内垫付外,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并且无证驾驶是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之一,因此保险公司没有赔偿的责任。综上,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可以告保险公司,但是能否胜诉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了。
  二、交通事故理赔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2、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1)、如车主要求自行修理,应办理自修手续,修理费如超出定损费用,将由车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2)、对第三者责任的索赔,还应由保险公司对赔偿金额依法确定,并依据投保金额予以赔付。对于保户与第三者私下谈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可拒绝赔付。3、赔付规定之全部损失(1)、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2)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4、赔付规定之部分损失(1)、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2)、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无证驾驶撞死人无力赔偿告保险公司的问题,由于法律的规定出现了交叉,导致不同的法院可能判决不同,因此可以告保险公司,但是能否胜诉还要看实际情况。然后为您提供了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的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重大事项有哪些?任何的公司都有都有很多的事项,有些是些小事项,有些则是重大事项,一般公司的重大事项都是有股东会决定的,股东掌握......

·企业撰写承包协议书范本有哪些注意事项?
      企业撰写承包协议书范本有哪些注意事项?业务可以承包,但是财务人员必须牢牢控制在股东手中,财务一旦混乱或被承包人控制,这个公司将会出现很多虚假......

·公司法解释2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解释2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法的颁发,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福音,同时也给司法机关审理此类案件带来了依据,对于各投资者来说,可以根据公司法解......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
      公司法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是什么?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股东在担保时的责任和相关义务。着重强调了股东的连带责任问题。可是,很多人对哪些情形下需......

·企业如何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如何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改制是公司发展可能出现的一种结果,改制是否成功是一个公司成为一个合格上市发行主体的第一步,也是企业上市成功与否......

·股东会决议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股东会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是就公司一般事项作出的决议,如任免......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
      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一、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吗?股权质押需要股东会同意的,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签字......

·分公司中标后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中标后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吗?分公司不可以与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合同中的相关法律责任的,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

·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哪些材料
      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哪些材料企业股东投资转让股权需要的材料有: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

·公司法股东注资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股东出资本来就是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且将来股东也是凭借自己的出资额度来确认自己在公司所占有的份额的。新公司法当中除了灵活的调动了股东出资的方......

·对代管企业改制需要哪些文件
      对代管企业改制需要哪些文件?1、改制方案就企业改制行为,需要按照遵循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改制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指定改制方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法律规定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