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规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国家规定的醉驾的血液酒精含量是大于80毫克,像这种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150的话肯定无疑已经构成了醉驾。现在我国全国各地的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都在严厉的查处醉驾这种行为,因此在深圳自然也不例外。有些司机在醉驾并且酒已经清醒以后,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司机在深圳醉驾150度会怎样?
  
  
  一、司机在深圳醉驾150度会怎样?
  
  1、如果没有两高和公安部规定的八种情形,估计可以判处拘役3个月左右的缓刑。
  
  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3、《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5、《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二、醉驾致人死亡逃逸如何处罚?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行为一般以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没有造成重大的损失的前提下,一般只是交通肇事行为,只需要赔偿被侵权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但是一旦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后,将要承担的是刑事责任,而非侵权责任。醉驾后撞死人后逃逸是个非常严重的行为,因为逃逸将可能导致被害人本应能够得到救治却因为肇事者的逃逸行为导致死亡。
  
  有一个问题可以肯定的就是,深圳醉驾150度肯定是要按照我国的刑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当中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具体到司机在深圳醉驾150度会怎样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要看当事人醉驾的过程当中有没有造成什么其他重大的交通事故,如果仅仅就是单纯的醉驾,很有可能被判处1到6个月左右的拘役,驾驶证是肯定要被吊销的。
  
  


·抚养权变更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抚养权变更的正当理由有哪些?一、抚养权变更的正当理由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

·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
      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当今社会倡导的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首先要家庭和睦,然而一些人不仅不跟进时代的步伐,还追求历史的倒退,对家庭成员进行家......

·根据相关规定重婚罪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懂得的是,重婚罪指的是一个人同时跟两个人具有婚姻关系,这种情况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并且情节严重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重......

·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
      父母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如何处罚遗弃罪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如何处罚遗弃罪一、遗弃子女罪怎么判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罪,是指对于......

·返还彩礼有什么条件
      返还彩礼有什么条件最高院婚姻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是怎样的?
      一、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是怎样的?离婚过错方赔偿答辩状的具体写法如下: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

·起诉离婚需要律师辩护吗?
      起诉离婚需要律师辩护吗?诉讼离婚,法律并无强制规定必须要请律师,当事人完全可以参与诉讼过程,诉请准许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和判决子女抚养权。根......

·起诉离婚一审二审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离婚作为民事案件,一般都只是适用简易程序,但也跟其他民事案件一样有一审和二审的......

·法院认定无效的婚姻,原告撤诉,婚姻关系可以恢复吗?
      不可以。首先,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技巧是已经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具体包括如下,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

·老人的离婚证丢了如何补办
      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