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首付离婚房子归谁?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高居不下,似乎已经迎来了一个所谓的“离婚潮”。离婚最常提到的就是财产分割问题,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房产是结婚前基本具备的。离婚时,围绕房产的分割势必会引起离婚双方及其家人的争论。对于房产问题,情况较多也较复杂,离婚的双方通常是“公说公说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男方首付离婚房子归谁?接下来我们就主要为您介绍一下。
  
  
  一、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
  
  (一)婚前自己出全款或者已经还清贷款的房子属个人所有
  
  结婚前,男方或者是女方单独出资买房,在结婚前全款购房或者是已经还清贷款的,房产都属于个人所有。即使是结婚后才拿到的不动产证,仍然有效,归个人所有。
  
  (二)婚前父母为自己购房属个人所有
  
  结婚前,一方父母全款为子女购房,不动产证上写的就是子女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归一方所有。
  
  如果婚前父母出首付为自己买房,结婚后,无论贷款是否还清,房子仍然属个人所有。但是一旦出现房屋纠纷或者离婚的话,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房屋所有人就要补偿给另一方,但对方是无权获得房产的。
  
  二、婚后:房产归个人所有
  
  (一)父母全款买房,写自己的名字,房子就是自己的
  
  一般意义上您认为,结婚前买的房子不一定有对方的份额,但结婚后买的房子一定是双方共有的,其实不然。结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全款为子女购房,指定是给予自己子女的,那么房子就仍归一方所有,而不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二)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购房属个人所有
  
  如果结婚前没有买房,结婚后,一方用自己婚前的财产全款购房的话,房子就归个人所有。如果是用个人婚前财产贷款买房,房子仍归个人。但是对于贷款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出现纠纷时,需要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关于具体怎么判断用的是不是个人婚前财产这个问题,里边的标准确实很多,具体的案例要具体分析。
  
  
  三、3种情况下的房产属双方共有
  
  (一)婚前一方出资,不动产证上的名字写在另一个人名下,属双方共有
  
  关于房产的出资方和记名方不一致的情况下,又有两种情况。
  
  比如婚前男方出资,名字写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视为为了结婚目的而做出的赠与行为。在判断房屋归属的时候,也会根据出资情况来分割。
  
  另一种情况是,男方父母出资买房,记在女方名下,这种情况下也视为共同房产。除非有特别约定是单独给女方的,视为个人所有,否则,为共同所有。
  
  (二)婚前买房,加对方名字,属双方共有
  
  婚前一房买房,出于结婚的目的,在不动产证上加入另一方的名字,当然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这也是目前最为普遍的一种房产划分案例了。不管这个房子是全款还是贷款,是自己的钱还是父母的钱,只要不动产证上有名字,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只写一人名字,属双方共有
  
  如果结婚前双方商议共同出资买房,但是不动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的话,这种情况下仍算作夫妻共同资产。房产归属的划分是要参考出资方和不动产证上的名字两方面的。只要没有特别的协议约定,都会潜在的认定是共有产权,除非有特别协议,归一方左右。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我们可以看出,男方付首付后离婚后的房产归属也分为很多种情况,不同情况下,离婚夫妻双方分到的财产比例会有差异。如果首付和全款都由男方出资,且都是在结婚前购买,那房产就归男方所有;如果男方负担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那么房产应当按照一定比例来分配。有意了解相关问题的,可以对应以上介绍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希望我们的整理有您帮助到您。
  
  
  


·一、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资还款如何证明?
      一、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资还款如何证明?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要求的证据都可以作为父母出资购房的证明。例如:1、夫妻双方的认可陈述;2、夫妻......

·房子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房子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
      哪些情况可依法拒绝收房1、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2、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的条件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

·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保障承租人的权益,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
      为了抑制房价的过快增长,保障承租人的权益,国家提出了租售同权。自从住建部出台鼓励租售同权的文件以来,很多大中城市都陆续公布了当地的政策,大力......

·何为期房、现房?
      商品房买卖中的期房和现房有其特定的含义。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

·在我国夫妻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生活当中,房产这样重大的不动产,实际上根本就不可能像您想的那么简单,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就可以万无一失了。我们可以说房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

·按揭房的利息怎么算
      买房按揭的利息计算有两种方式,分为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这两种。1、等额本息计算方法:银行会在每个月月供款中,先收取剩余利息,然后收本金;利息在月......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可以
      回迁房,在二手市场上市的回迁房约占整个二手市场的10%,可以说实践中购买回迁房的人也是比较多的,而往往也是受回迁房价格的吸引。但不得不说在购买回......

·买房子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每个人的生活目标,买房子的总样众多,今
      买房子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每个人的生活目标,买房子的总样众多,今天就由我们来讲讲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属于在农村集体共有的地皮上所建造的房屋,国家......

·借名买房合同中借名人的民事权益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第一,借名人与出名人的借名买房合同具有相对性、内部性,其借名买房合同并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第二,《民法典》明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名人......

·签订买卖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买卖二手房合同应注意什么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