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人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无论男女其实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也不论起诉离婚的一方是否在婚姻关系中具有过错。但最终是否会判决夫妻离婚,还要看有没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感情确实已经破裂。而离婚的时候也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那男人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男人起诉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诉讼中分割财产的技巧
  
  技巧一:诉状中不要多提财产。无理无据的主张财产,结果就是:多缴了诉讼费,没有依据的主张被法院驳回。毫无意义。
  
  相反,即便已经掌握的财产,也要少提,开庭时再主张,再补缴诉讼费。
  
  技巧二: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
  
  需要申请法院调查令调查的存款等财产,要与法院协商,要求先调查后,再送达,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离婚诉讼中怎么分割财产是很多离婚当事人关心的问题,在感情不在的是时候,财产成为了他们的争夺目标。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注意调查清楚对方的财产状况,避免少分或者漏分财产,使自己分不到应得的部分。还应收集好证明争议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至于男人起诉离婚财产分割,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离婚方式可以采用诉讼离婚的形式,要求离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法院调解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

·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事实婚姻如何解除婚姻关系事实婚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我们认为既然事实婚姻与登记婚姻具有同等效力,就应同等对待,即事实婚姻的解除也需要......

·离婚财产复婚后归谁复婚后财产怎么处理
      离婚财产复婚后归谁复婚后财产怎么处理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

·起诉离婚一般几次可以离婚成功?
      离婚的方式并不单一,有的协议离婚,有的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不是一次就能离婚成功的,法院对于离婚的判决也是很慎重的,并不希望您离婚。但是您也......

·一、请律师要抚养费多少钱?
      一、请律师要抚养费多少钱?请律师要抚养费的价格实行的是协商收费,虽各省都有律师收费标准,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是以协商为主。这是因为,无论那个......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实中,离婚夫妻因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的纠纷不在少数。此时解决纠纷的途径比较多,而其中最有效的可以说就是诉讼了。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

·婚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吗
      婚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吗一、婚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吗法定婚假根据有关规定: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结婚......

·一、确认婚姻无效属于非讼还是诉讼案件?
      一、确认婚姻无效属于非讼还是诉讼案件?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诉讼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当......

·结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要分割吗
      结婚前赠与的财产离婚要分割吗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

·夫妻之间没有性生活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之间没有性生活多久可以离婚根据我国的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夫妻结婚后一定要有性生活,除非夫妻双方有一个是拥有生理上的......

·一、深圳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需要多少?
      一、深圳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需要多少?深圳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收取标准主要是: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

·一、离婚案件如何认定转移财产?
      一、离婚案件如何认定转移财产?(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