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房产协议书范本2023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因为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而现实中也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或者离婚之后因为房产产生纠纷,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有的夫妻离婚就房产分割做出了充分协商之后,往往还会签订书面的协议。那这个协议该怎么写呢?我们带来夫妻离婚房产协议书范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夫妻离婚房产协议书范本
  男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女方:__,__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身份证号协议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在__市__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现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如下:1.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坐落于__市__路__小区__号__层__室的房产,离婚后属于__方的共有份额归__方所有。2.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上述房产向银行抵押借款所产生未偿债务,离婚后由__方继续承担清偿责任。3.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男方:年__月__日女方:年__月__日
  相关法律知识:婚后全款买的房离婚怎样分
  婚后全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具体方法分割如下: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竞价方式在理论上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对弱势的一方并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所以在有些情况不适用竞价方式。如女方带着哺乳期的孩子,并且没有其他住房存在生活困难等情况,如果男方采竞价方式获得住房,将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难甚至难以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可由法院判决确定住房归属,得房者给对方一半补偿,计算依据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3、如果竞价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4、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平均分割。有需要的朋友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但在书写相关协议的时候,一切内容还是要以自己协商的内容为准,切记不可以直接照搬照抄上述范本内容。而在这方面有需要的话,也是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农村房屋征收标准是什么?
      农村房屋征收标准是什么?现在农村房屋的拆迁与征收可是一个热门话题,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农村房屋征收标准。许多人都关注自己得到的征收补偿是......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他人名下的房产,情况有时候比较复杂,所以二手房交易要非常谨慎细心,尤其是关于合同......

·该怎么处理一房二卖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2、......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处理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重新补办的,如果说你是通过银行贷款的话,就拿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补办,如果说你是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就拿自......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这要先知道具体产生的是怎样的纠纷,有针对性的来解决,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

·作为房主可以对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子进行处分,而这里的处分自然就
      作为房主可以对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子进行处分,而这里的处分自然就包括了出租、出售等等。但要是房子本身尚在租赁期内,此时房主是否可以将房子卖掉呢?......

·商品房惩罚性赔偿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惩罚性原则适用需满足以下的条件:(一)只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惩罚性赔偿,而并非所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都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司法解释》......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遭强拆,怎么办?
      无证房被认定违建遭强拆,怎么办?解决办法:1、依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建筑认定不服的,房屋遭受到强拆时,是可以申请行......

·遭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怎么维权?
      遭遇一房二卖时购房者怎么维权?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房屋买卖......

·房屋质量保修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保修金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建设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买卖二手房注意什么事项
      不管是购买一手房还是二手房,这其中都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若购房者不小心注意的话,那么日后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具体来说买卖二手......

·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
      经济适用房买卖最新政策有哪些?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