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事假连续请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关于事假连续请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关于事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时间,这个事假多少天或旷工多少天辞退是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只有员工严重违反单位制度或者不能从事本人岗位等情况下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二、公司法有关事假的规定《公司法》有关事假的规定: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除了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外,各地一般都规定了奖励产假,各地奖励产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另外,请事假是要公司同意后才可以的,要是事务紧急的跟公司商量下,公司接受的话就没什么,假若不接受,就给公司一个正当理由。请假是劳动者的正当权利!根据上面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其实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连续请假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明确的规定。如果你的事假是已经被公司或者是用人单位批准了的,那么你连续请假多少天都不能作为公司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而用人单位可以在你请过长的事假时,觉得不合理不予批准即可。希望您对事假有一定的了解,这样你在请事假时才能更从容。
  
  
  


·员工旷工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员工旷工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员工旷工辞退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多次旷工,并经常早退迟到的,属于严重违法规章制......

·单位员工可以拒绝加班吗?
      有的时候单位出于生产需要,而会安排员工在本来约定好的工作时间外进行加班,其实也就是延迟了员工的工作时间。虽然大多数员工都会听从安排进行加班,......

·一、工伤认定书会不认定工伤吗?
      一、工伤认定书会不认定工伤吗?1、劳动行政部门会在受理之后经过多方认定和调查之后出具工伤认定书来认定是否是工伤,因此也会出现工伤认定书不认定......

·疫情上班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上班工资怎么发放?员工在疫情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发放,但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

·一、正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正规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合法吗?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

·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可以吗?
      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可以吗?工伤复发前签了离职协议向原公司索要赔偿是可以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

·生病失去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付补偿金吗
      生病失去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付补偿金吗?生病失去劳动能力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付补偿金,但提前一个月就通知劳动者的可以不付补偿金。《中华人民......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职工还需要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实
      在经过了工伤认定之后,职工还需要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了实际的伤残等级之后,才能据此获得相应的赔偿。因此,很多人在提出申请之后都想要知道到......

·辞退工作不够一年的员工补偿怎样计算
      辞退工作不够一年的员工补偿怎样计算一、辞退工作不够一年的员工补偿怎样计算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辞退,没补偿金其他理由辞退,补偿一个月工资。......

·职工薪酬包括福利费吗?
      大学毕业生在求职的时候,除了关心职业发展前景外,岗位的薪资报酬可以说是其最看重的。一提到薪酬,大部分人都将其同工资画上等号。其实不然,基本工......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房屋修建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房屋在修建完毕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范进行验收,继而会选定装修单位......

·工伤认定复议期限是多久?
      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导致职工受伤的单位应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也可自行申请。若职工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可在拿到决定书之日起一定期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