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有些情况下,大家之所以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有些情况下,您之所以对外商投资企业比较关注,就是因为其实在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也是有专门的一部法规,因为法律首先要能够适应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外商独资企业内部的董事会成员,如果要发生变更的话,我国虽然不会强制干预,但是必须要征询相关流程进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一、外商独资企业变更董事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更有二种类型
  
  第一种
  
  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规定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注3》
  
  3、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第二种
  
  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外资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原外资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
  
  5、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注意事项
  
  1、材料填报应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书写。表式及文件、证件上要求本人签字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能以私章替代。
  
  表式及文件、证件等申报材料,凡未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
  
  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申请人提交时需出示相应的原件供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核对属单位原件,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示进行核对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单位印章。
  
  投资人可委托他人办理登记,被委托办理登记的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委托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应写明同意公司变更某登记事项及修改合同和章程。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会成员签字,董事会成员签字人数应符合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如某公司章程规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董事出席并一致同意方能通过,故该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字才能生效。
  
  3、表式由工商登记机关制发,申请人可到工商登记机关的注册专窗领取。
  
  4、主要列示合同、章程变动情况对照。对照表应由投资各方盖章、签字,并需经原外资审批机关确认。如不涉及合同和章程变更的,不需提供此表。
  
  外商独资公司在变更董事会的时候是分两种情况的,第一种情况是董事会成员的人数发生了变更,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公司董事会决议内容加盖工商登记机关的专用章和其他有效证件。第二种情况就是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一样,这也需要对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依法变更。
  
  


·企业改制被个人占有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企业的改制,是一个公司在发展期间很重要的一个过程,一个公司原来或许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这个公司的模式的经营状况并不是太好,但是通过公司企......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办法有哪些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办法有哪些一、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办法和流程注册私募基金公司,申请人准备的材料有:股东的身份证件;股东的出资比例;注册资金;拟订......

·合伙人办理企业解散协议内容是什么
      合伙人办理企业解散协议内容是什么?合伙企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1.合伙企业的清算人一经确定,即应接管合伙企业及其全部财产,同时全面清理......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
      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吗?公司股东转股需缴纳印花税,一般企业之间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

·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诉讼代表人应如何确定?
      法定代表人死亡公司诉讼代表人应如何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死亡,新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尚未产生的,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为公司股东,其死亡后公司只剩......

·公司注册年检以及材料
      公司注册年检以及材料现在,经过实践证明,中小公司在开展国民经济、添加国民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减轻经济危机等方面,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从国际的......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
      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一、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的责任承担什么责任?一)有限公司法人的责任承担1、合法经营、合法履行纳税义务。......

·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可以使用,但不可以用于个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是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企业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对于一个......

·公司法公司转让股权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转让股权意味着该股东要退出公司。股东对于公司发展来说至关重要,每一个股东的离开都会引起公司的动荡,尤其是有限公司。其本身所具有的人......

·公司新增加股东如何变更股权?
      公司新增加股东如何变更股权?公司新增加股东变更股权是需要领取公司进行股权变更的相关的登记比较,一般情况下是由工商部门的办理大厅来进行领取的,还......

·公司法141条非上市公司是否适用?
      公司法141条非上市公司是否适用?与上市公司不同,非上市公司在制订员工持股及管理者收购计划时,其股权购买价格的确定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定价......

·集体企业改制政策依据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政策依据是什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企业都纷纷改制,以适应已经变化的社会形势,为了规范企业改制的行为,使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