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一定的分割,为了减少纠纷所以法律专门为了财产分割进行了法律规定,这样可以让离婚的夫妇可以有法律依据,减少争议,方便法院进行判决。所以最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都有那些呢,在分割的时候是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协商解决。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就是上述这些,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会有新的司法解释以及法律法规出现,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够达到一致的话,可以按照上述的法律规定进行财产的分配,争议较大的时候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决定划分的方式。
·起诉婚姻无效需要哪些证据,如何处理无效婚姻?
在处理婚姻案件中,有一种特殊情况是无效婚姻。它是指出于某些原因,使得已经成为事实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在如今社会,无效婚姻的情况也是非常普......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会财产判决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会财产判决吗?根据法律规定离婚会财产判决,一般离婚和财产是同时判决的,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哪些......
·现在结婚登记年龄是多大
现在结婚登记年龄是多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律规定......
·如何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依照法律规定,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归个人所有。那么夫妻在离婚后该如何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呢?具体对财产分割的方式又有......
·国家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吗?
在我国,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冤假错案也会在所难免的发生,国家赔偿正是国家赔偿冤假错案中的受害人所作的补偿。国家补偿是国家机关的人员在审理......
·我们离婚的话财产应该怎样分
我们离婚的话财产应该怎样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范文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是可以不同意的,是一审法院判决了双方离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依然可以提起上诉,那你知道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该怎么......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重婚罪婚姻关系处理应该要妥善处理,当事人要协商好关系,与重婚对象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
·婚内财产是指什么
婚内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女方婚内出轨起诉离婚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女方婚内出轨起诉离婚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一、女方婚内出轨起诉离婚法院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结婚时男方保证如果离婚给付彩礼真的吗
一、结婚时男方保证如果离婚给付彩礼真的吗结婚时男方保证如果离婚给付彩礼需要有证据,录音、聊天记录、纸质凭证等,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