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了前夫老纠缠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离婚了前夫老纠缠怎么办
  
  
  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如果对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案:
  
  1、先找对方详谈一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
  
  2、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3、如果是恐吓,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前夫纠缠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处罚 ?
  
  
  协议离婚后,对方还来纠缠,当事人可以报警。如果后果轻微,属于寻衅滋事;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对方涉嫌寻衅滋事罪,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以上是我们整理的关于离婚了前夫老纠缠怎么办的处理方法,其实在社会上有很多离异女性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但是很多时候都不敢吭声,我们告诉您,遇到这种事情绝对不能软弱,要硬气起来面对,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意愿,如果还继续纠缠,就如上文说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一、婚内在外生子犯重婚罪吗?
      一、婚内在外生子犯重婚罪吗对于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生下了孩子的情况,并不一定就属于重婚罪。婚内出轨生子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节决定。我国《民法......

·一、女方拖着不离婚心理是什么?
      一、女方拖着不离婚心理是什么?女方拖着不离婚心理应当是希望通过延长时间,争取缓解夫妻关系。若你不想离婚,可以多沟通。若调解不成,也可以采取拖延......

·不能结婚的亲属包括哪些
      《婚姻法》中规定的禁止男女结婚的条件中,就包括了禁止近亲之间结婚,换言之也就是不允许一定范围内的亲属结婚。但对于很多未婚男女来讲,可能都不是......

·一、起诉离婚两次判不离应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两次判不离应怎么办?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会支持,若仍然未判决离婚,可以再次到法院进行起诉,等待法......

·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此时有离婚打算的一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就是说此时不一定非要通过协议方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那......

·夫妻一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一方取得的主犯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就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

·一、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期间转移财产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

·怀孕7个月起诉离婚怎么办理?
      怀孕7个月起诉离婚怎么办理?怀孕7个月起诉离婚直接委托一个律师,然后帮自己书写好起诉状递交给法院来进行一个立案处理就可以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包括了哪些
      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规定的手续不同、需要的材料不一样,并且在注意事项上面也是存在差异的。那就诉讼离婚来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都包括了......

·老年人没有结婚证如何补办
      可以去民政局补办。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部门申请补办。当事人补办《结婚证》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第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第......

·小孩6个月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况?
      小孩6个月抚养权归男方的情况有哪些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具体有:第一......

·诉讼离婚时举证是怎么进行的
      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此时除了要垫付案件的诉讼费之外,同时还要进行举证,即在民事案件中谁主张谁举证。那在诉讼离婚时举证该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