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打离婚官司谁出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离婚在如今的社会中已经变得非常的普遍,如今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因此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出现了纠纷无法通过商议来解决,贾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的时候就需要打官司,那打离婚官司谁出钱?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打离婚官司谁出钱?
  
  原告起诉,需要预交诉讼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诉讼离婚费用
  
  1、目前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一般在5000到8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2、如果涉及财产,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收取律师费。
  
  3、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三、关于财产分割:
  
  1、双方协商决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二款: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今解决问题纠纷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也就是要在法庭之上解决,很多时候,我们无法独立的完成整个法庭辩护,需要请律师,起诉离婚页需要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
  
  


·怎样强制执行拿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如果申请强制支付抚养费
      怎样强制执行拿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如果申请强制支付抚养费,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执行申请书。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判......

·离婚起诉女方赔偿损失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起诉女方赔偿损失的条件有哪些?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
      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一、女方离婚争取抚养权的代理词要写明什么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

·离婚后抚养费要多少,要支付到什么时候
      实践中,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能与孩子生活在一起,但是可以通过给付抚养费的形式来承担作为生父母的义务。抚养费的支付没有疑问,但是离婚后抚养费要多......

·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
      一、两个孩子离婚后抚养权怎么判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

·抚养权会当庭宣判吗
      法院是否会当庭宣判,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理进度去决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

·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权 怎么争取抚养权
      我们发现大多数夫妻都是在说到离婚的时候才会同时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监护权等等的问题,其中容易产生......

·检察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检察院国家赔偿的程序具体如下:1、提出赔偿申请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

·婚姻第三者的处理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大多数公民的传统家庭观念还是比较强烈的,所以社会中绝大多数人对于插足别人婚姻的第三者,都是带有色眼镜去看待的。婚姻当中存在第三者,其......

·寻绊滋事罪在我们国家如何进行处理?
      我们国家刑法当中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主要是没有任何的理由扰乱社会秩序,比如说随意的殴打他人,所导致的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就会构成......

·起诉离婚要求的条件有哪些?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长期受到家庭暴力无法忍受时,可以提出离婚。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而离婚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要符合一定条件法院才......

·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