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律不公诉可以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刑法对于我们可谓是相当的熟悉了,因为它可以惩治犯罪人员让其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很多的受害者对刑法中的条款可能不太熟悉,错过了诉讼以至于与犯罪人员达到和解,所以刑事诉讼法律不公诉可以吗?我们这就给您讲解一下吧。
  
  一、刑事诉讼法律不公诉可以吗?
  
  (一)具体是什么案件了,有的是必须公诉的,有的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三)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
  
  二、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6、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自接到补充侦查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1个月。
  
  (二)强制措施的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在14日以内;
  
  3 、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三)批捕期限
  
  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次日起7日以内。
  
  (四)审查起诉期限
  
  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
  
  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4、退回管辖的,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
  
  5、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6、被不起诉人对依据刑诉法第142条第2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申诉,在7日以内。
  
  (五)决定逮捕期限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决定逮捕的期限自执行后的次日起10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日至4日。
  
  (六)审判阶段的期限
  
  1、简易程序应在20日内;
  
  2、普通程序一审判决应在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45天作出,经批准可延长一个月;
  
  3、二审判决应在一个月最迟不得超过45天作出。
  
  但是具体是要看什么案子了,如果是只要告诉才能处理的案件比如是侮辱或者是诽谤,这种的不公诉可以。但像是故意杀人案或者是侵犯自由案件这种的不公诉不行,所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但是最好还是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职务侵占罪判缓刑可以吗
      职务侵占罪判缓刑可以吗由于职务侵占罪可以在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因此要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适......

·缓刑六个月期间要注意什么
      缓刑六个月一般是指罪犯被判处了缓刑,但此时缓刑的考验期为六个月。在考验期内罪犯仅仅是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同时还有一些其他问题要格外注意才行......

·新刑法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盗窃罪一般多久判刑?盗窃罪会被拘留多久
      一般的盗窃行为需要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如果是入室盗窃的话,此时法律中规定只要有这样的行为就要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

·诈骗罪多少钱可以立案 诈骗犯罪如何判刑
      诈骗行为其实只有在达到了一定的数额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犯罪,否则的话仅仅属于违法行为,即使会给予行为人处罚,那也是治安管理方面的,而不......

·犯弃婴罪应该怎么进行处罚
      对于遗弃自己有抚养义务的婴儿的行为,达到一定的程度,则在我国就会构成犯罪,但此时构成的不是弃婴罪,毕竟《刑法》中没有这个罪名,这种情况下构成......

·团伙敲诈勒索罪如何进行认定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日趋复杂,重大犯罪多以团伙型出现。而敲诈勒索作为侵犯财产类犯罪的一种,随着社会各类矛盾的激化,不断向团伙型转变。......

·缓刑社区矫正证明书是什么?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可能被判缓刑。顾名思义,缓刑就是推迟刑罚所受的时间,当然这有个限定的时间范围,也并不是所有的被告人都可以判处缓刑的。针对......

·应该还是羁押拘留,二者有什么区别?
      一、应该还是羁押拘留,二者有什么区别?羁押拘留二者的区别在于: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

·拿菜刀砍人没砍到判刑吗
      拿菜刀砍人没砍到判刑吗一、拿菜刀砍人没砍到判刑吗?拿菜刀砍人没砍到也要被判刑,因为属于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的处罚问题,在于两个方面:1、......

·服刑人员立功减刑一般减多少
      一、服刑人员立功减刑一般减多少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般立功的,可以减......

·肇事逃逸罪多少年不追究责任?
      肇事逃逸罪多少年不追究责任?肇事逃逸最多十五年不追责任,我国《刑法》中的时效,是追诉时效,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