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社保补缴工资原始凭证是怎么规定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我国的社保政策也可以说是事关民生的一项重大国策,非城镇职工的社保主要包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两部分。如果是城镇职工的话,社保所包含的内容就比较多了。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交纳社保费的话,可以在后期一次性补交。不过在补交的时候可能会发现,需要提交员工的工资原始凭证。那么,社保补缴工资原始凭证是怎么规定的?
  
  
  一、社保补缴工资原始凭证是怎么规定的?
  
  需提供被补办员工的被补办期间的工资表和发放工资的会计凭证(盖公司公章和财务章,员工补缴当月个人所得税记录(地税打印,盖公司财务章)。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二、社保补缴材料
  
  单位:
  
  1、单位填报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
  
  2、编制内人员需提供招工手续、工作调动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表》;
  
  3、编制外人员需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装订成册含有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或提供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社保稽核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4、单位还需提交职工补缴的书面申请。
  
  个人: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人交社保办理流程
  
  1、对于单位员工,通常都是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保缴纳业务。对此单位相关参保办理人员会根据即定的社保办理流程进行,个人需要填写社保申请书,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即可。单位对根据个人工资收入情况,按一定比例来缴纳各位保费。
  
  2、对于个人来说,如果想缴纳保费,则只能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这两部分。具体的办理缴纳费用流程如下: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在乡镇社保部门(社区居委会)或县社保局】提出申请办理社保。
  
  3、单位未交社保个人该怎么办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和申请书等资料,就可以在社保经办部门办理养老保险缴纳手续。
  
  4、再办理结束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已办理的养老保险手续,以及上述相关证件,到当地的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在为员工补交社保的时候,社保补缴工资原始凭证实际上在公司的财务部门都有登记,这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补交社保的时候提交的资料。工资的原始凭证也就是指职工工资表的原始会计凭证,一般都是装订成册的,不是员工个人的工资条。此外还需要提交劳动合同,以及补缴申请表等有效证件。
  
  


·误工费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
      误工费法律法规有哪些内容?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

·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怎么处理?
      1、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起诉要求还款后,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理方法都有哪些?工程质量监理结果是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依据。我国的法律文件中对工程质量监理方法有明确规定。工程质量监理......

·餐厅招用童工要怎么进行处罚
      原则上我国是禁止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但对于未成年工的话,则允许单位录用。我国规定的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的话,那......

·公司开除员工要符合什么条件
      公司开除员工其实也就是提前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说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但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公司开除员工的必......

·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辞退员工工资什么时候结清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

·按照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上的合同类型是分为:
      按照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上的合同类型是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又称定期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合同有效的起始日期和终止日......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补偿如何计算
      在生活中,有很多劳动者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比如说劳动者自己辞职的,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离职的,单位违法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的。并不是每......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担责吗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但如下情况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

·一、低于16岁童工可以签合同吗?
      一、低于16岁童工可以签合同吗?不可以,就算签了劳动合同也是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

·上班期间突发脑血栓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突发脑血栓算不算工伤一、上班期间突发脑血栓算不算工伤?没有赔偿责任,不属于工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1......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的时间发生工伤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是有时候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受伤也不见得能拿到工伤赔偿,因为不能认定为工伤,那到底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