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随着新公司法的出台实施,社会经济主体多元化的趋势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原来的许多限制性条款都得到了调整和优化,其中,关于新公司设立方面,目前,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也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了,那么,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呢?
  
  一、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定
  
  1、《公司法》第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法》第五十九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公司法》第六十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5、《公司法》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6、《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一个自然人创办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要求
  
  1、注册资本的限制(10万元)。
  
  2、注册资本缴付的限制(一次缴清)。
  
  3、再投资的限制。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法人投资设立一人公司不受此项限制。
  
  4、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人格混同时的股东连带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即举证责任在一人公司的股东,而非公司债权人。而非一人公司的法人格否认举证责任则在公司债权人。
  
  6、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7、股东作出决议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法律在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开设公司的同时,也作出了一些限制性要求,如注册资金的限额、交付方式,禁止再设立一人公司,年度会计报告需经过审计,同时,对举证责任、公司登记和股东决议也进行了明确。
  
  


·小股东可以另外开公司吗?
      小股东可以另外开公司吗可以,不过如果前一家公司是你自己(自然人独资)你就不可以做第二家独资企业,已经是一家公司法人是可以成为第二家公司股东的,......

·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是有效的吗
      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是有效的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是有效的吗?一般情况下,协议书只要是在双方协商一致,是基于双方自由真实......

·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任包括了哪些
      民事责任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

·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公司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

·在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在南京成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现在很多公司为了扩展业务,在全国主要城市纷纷成立分公司,来占领当地市场。南京是华东重要城市,那么在南京成立分公司......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
      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一、分公司公章签署合同有效吗?1、分公司公章签合同一般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并非一定要使用总公司......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
      公司垫资虚假出资的危害有哪些?现在有一些小公司为了显示公司实力,会采用垫资虚假出资的非法形式制造公司注册资金大的虚假现象。这种行为社会危害大......

·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辞职?
      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如何辞职?我们知道,公司法人是公司一个重要的职位,代表着公司的民事权利主体地位。而包括很多人在内,对于公司法人辞职途径的内容......

·个人公司是否可以有隐名股东
      个人公司是否可以有隐名股东一、个人公司是否可以有隐名股东?个人公司理论上是不可以有隐名股东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资人......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对公司的变更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律制度对公司的变更是怎么规定的公司在运营的过程当中,是有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进行变更。公司的变更事关重大,不是仅仅几个的高层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